大竹县公安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大竹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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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公安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次会议第10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A)

 

王国春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建议》(第10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深入宣传,全民参与。交警大队将结合“七进”宣传,将交通安全宣传深刻的融入到群众的生活中,使之在交通参与活动中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变被动接受管理为主动遵守、自觉遵守,真正做到交通安全深入人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聚焦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以属地政府部门为主导,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为主力,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治理。根据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把具体“隐患”落实到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建立完善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严管严治。交警大队农村中队实行中队负责人包镇、包村,民警包线、包段责任制,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定人、定车、定时、定责任的工作法,对无牌无证、农用车载人、报废车、拼装车上路、酒后驾车、不戴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严处,规范道路行车秩序。聚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强学生上学、放学、傍晚、凌晨和午后等重要时段农用车和摩托车的管控,严防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对无牌无证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交警二中队  王成  6282692 15196851110


大竹县公安局

                                     202481

 

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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