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审计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21
点击数:人次

李帅龙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北湖酒店综合体和北城医养基地等重大EPC建设项目派遣跟踪审计人员的建议》(第09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具体建议(一)“审查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合同履约情况”。北湖酒店综合体、北城医养基地等2个EPC建设项目,系列入我县2022年“七件关键大事”的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大,社会关注度高。其中北城医养基地项目2022年3月15日完成监理及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北湖酒店综合体项目2022年3月8日完成监理及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建设工期均为5年。其合同已经相关部门会审并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按规定签订。

 

二、关于具体建议(二)“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程量,月进度款审核。”;具体建议(三)“对施工现场的工程变更、优化、增量、施工组织进行管理,合理审减投资,控制造价。”;具体建设(四)“对发生的现场签证及认质认价材料进行审核”。以上三项具体建议中提及的事项,均为建设单位的具体管理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8〕72号)第一条第(一)款“厘清审计监督与建设管理职责。坚决纠正安排审计机关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询价、工程签证、工程变更、工程增量、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第一条第(二)款“完善职权明确各司其职的监管机制。建设单位要落实规划设计、投资控制、施工监理、结算办理、决算编制等主体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立项审批、投资概算、招投标等环节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造价、招投标和项目质量、安全等方面监管,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从以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看,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履行的是审计监督职责,不能参与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活动,相关管理活动应由项目业主、主管部门、财政、发改等行使。

三、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关采用跟踪方式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决算阶段实施的审计监督活动。不是直接参与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管理活动,而是通过审计,发现和揭示相关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纠正、整改。其主要目的在于及时、有效的监督建设管理各个环节以及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和改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减少损失浪费,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四、对北湖酒店综合体和北城医养基地2个建设项目,在前期准备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我局均按照上级指示和相关要求派人参与了相关事宜,对业主单位的相关咨询、来函等也进行了非常详实的解答、指导。后期,可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审计工作计划安排以及你提的宝贵建议,适时对以上2项目开展跟踪审计。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关注、支持、理解和监督!

联系人:投资股  张久胜  6221959  13158709915

 

 

                             大竹县审计局

                            2024529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