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落实本街道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特困人员供养救助资金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切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5月—2024年10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错保问题明显解决;政策执行环境明显优化;基层工作能力显著增强;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善;群众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大幅提升;兜准兜实兜好困难群众生活底线,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纳入低保特困范围的“关系保”、“人情保”问题。
(二)低保特困人员死亡未按规定及时退出问题。
(三)故意隐瞒家庭实情,违规领取低保金、特困供养金问题。
(四)动态调整不及时情况(家庭经济收入变化、购置了房产、车辆等)。
(五)工作人员在办理低保特困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
5月20日前,召开全街道整治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对各村(社区)民政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员、推进措施。
(二)自查自纠
5月,各村(社区)围绕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完成所有在册低保、特困对象的档案清理,看低保、特困对象的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组织人员配合联系村(社区)的低保协理员对在册低保、特困对象逐一进行入户复核,针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2),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经各村(社区)书记审签后于5月28日前报街道办。
(三)督促检查
6月,各村(社区)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务求整改到位;同时街道办将对各村(社区)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入户抽查。
(四)工作要求
低保、特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直接关系到城乡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制,每月20日前向街道办上报整改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