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及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作为中心的作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定期邀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召开行风建设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2、定期到有业务联系的企事业单位走访,了解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
3、设立监督投诉电话:0818-7263598。
4、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设立投诉意见箱一个,由专人管理。
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据情节和造成的影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会议检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人员,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