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石河镇有机香椿复合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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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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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参与主体

主管单位:大竹县石河镇人民政府

业主单位:大竹县石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竹县石河镇有机香椿复合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地址:大竹县

建设内容:新建石河镇有机香椿复合产业园,占地150亩,包括香椿品种改良90亩,椿橘蔬高效利用示范区20亩,香椿林下套种羊肚菌10亩,香椿林套种土豆10亩,配套有机蔬菜种植10亩,新建产业园道路9km、深加工现代化厂房10000平方米、保鲜仓库 8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数字化农业系统、智灌循环设施、园区管网、沟渠、蓄水池、机耕道等基础设施。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一)有利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民生福祉。

(二)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三)有利于增加就业,本项目实施后可为当地居民直接增加就业岗位,让群众在家就能获得务工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11000.00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案

1.资金筹集情况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资本金和发行专项债券。其中资本金(财政拨款)22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00%;计划发行专项债融资8800.00万元(计划分二期发行:第一年发行4400万元,第二年发行4400万元),占总投资的80.00%。

2.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计

资金来源及分年使用计划

比例

 

第一年

第二年

项目投资

项目建设总投资

10568.80

5284.40

5284.40

96.08%

 

项目建设期发债利息

422.40

140.80

281.60

3.84%

债券发行费

8.80

4.40

4.40

0.08%

项目总投资

11000.00

5429.60

5570.40

100.00%

资金使用计划

资本金

2200.00

1029.60

1170.40

20.00%

发行债券

8800.00

4400.00

4400.00

80.00%

资金使用合计

11000.00

5429.60

5570.40

100.00%

四、项目预期收益、成本及融资平衡情况

(一)预期收益

1.项目收入

项目收入来源有机香椿复合产业园基地出租收入、深加工现代化厂房出租收入、保鲜仓库出租收入等。

债券存续期内,本项目可以实现运营收入50395.71万元。

2.项目成本

项目成本包括工资和福利费、动力费、修缮费、管理费用、营销费用、折旧摊销等。

债券存续期内,本项目运营成本(不含财务费用)20061.43万元。

(二)资金测算平衡情况

本项目预期收益为项目建成后运营收入,预期收益可用以偿还债务本息实现资金平衡,其中:项目债券本息覆盖倍数为1.76倍。预期实现的运营净收入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能够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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