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映辉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号为:大竹县竹阳镇字第64439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映辉
2024 年 8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