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奖励资金的公示
来源: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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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为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为进一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评各类示范。大竹县家庭农场积极申报家庭农场省级、市级示范场,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共申报成功省级12家、市级123家。根据《中共大竹县委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竹委发〔2019〕29号)和《中共大竹县委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竹委发〔2023〕12号)精神,“对当年国家、省、市认定或命名的新型示范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的规定。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拨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奖励资金的请示》已经2024年9月14日大竹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原则同意从年初预算的农业资金中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奖励资金429万元。现将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等获得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对象、市级示范场对象奖励资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大竹县农业农村局科宣股反映。联系人:黄云虎、何召燕,联系电话 13649063818,18282279116。

附件: 大竹县2020年---2023年家庭农场省、市级示范场奖励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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