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胡中荣)
来源: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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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241004号之,将被执行人胡中荣名下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白塔大道蓝润爱这城4号楼9-5号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买受人饶建文(身份证号51302919910718xxxx)。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权证号:川(2019)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02936

胡中荣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竹县白塔街道白塔大道蓝润爱这城4号楼9-5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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