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现将《清水镇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竹县清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清水镇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达市民发(〔2024〕47号)部署和大竹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大竹县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竹民发(〔2024〕102号)文件要求,为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纠治社会救助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结合清水镇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持续整治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为重点,全面清理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违反政策原则,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明显有失公平,将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违规纳入低保范围的问题,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整治。
整治措施:
1.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川民发〔2015〕44号)的要求,核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及时更新备案台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2.核查低保档案资料,查验申报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审核确认流程是否规范、公示公开是否到位等情况。
3.结合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投诉举报相关线索,核查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规纳入的问题。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二)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政策保”问题
以“征地拆迁失地农民、破产企业职工”等特定人群为重点,未经审核确认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整体纳入低保范围,开展社会救助“政策保”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措施:
1.全面核查低保档案,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核确认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整体纳入低保的情况。
2.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对家庭生活状况、财产状况明显好转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退出。
3.结合投诉举报相关线索,重点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未经审核确认程序纳入的情况。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三)坚决纠治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重点整治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违反纪律规定,吃拿卡要、贪占截留救助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整治措施:
1.全面排查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是否履行申请受理、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公示公开等程序。
2.全面排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是否违规向群众索要财物,是否违规持有低保对象领取低保金的卡折等情况。
3.结合投诉举报相关线索,核查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二、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25日前)。镇民政办要按照整治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0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清理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对低保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示、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投诉举报信访等问题进行摸排自查,发现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并及时纠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重点督导阶段(9月—10月)。根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县上组织力量开展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场督办,帮助基层解决困难。
(四)全面总结阶段(10月)。对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形成长效。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书面报告整治工作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何应龙同志为组长、纪委书记禹华龙、党委委员(分管领导)胡鳖为副组长的清水镇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研究部署。成立以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深入一线、具体负责,真正把问题找准、摸实、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本地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把握重点任务,找准关键点位,聚焦薄弱环节,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序进度和要求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说立行、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确保发现问题如期清零。
(三)加强协调联动。工作专班加强与镇纪委沟通协调,及时报告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按规定移交镇纪委。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镇纪委报告社会救助领域的特殊政策以及追责问责的特殊规定,推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因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或信息核对障碍、救助对象失信等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已经履职尽责且能够及时纠正的,依法依规不予问责或免于问责,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整治工作有关情况,各村(社区)每月28日前(第一次报送时间为8月28日前)工作专班汇总于30日前分别向镇纪委、县民政局报送有关统计表(附件3、附件4、附件5),重大情况即时报送。
(四)坚持稳妥有序。认真研究低保制度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政策原则,规范有序开展低保审核确认工作。要统筹好基本生活兜底保障、低保扩围增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整治等工作,既要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又要强化纪律监督约束。要保持兜底保障的政治定力,正确认识和对待专项整治,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守牢低保“基本盘”,绝不能以专项整治为由搞“一刀切”,更不能把正常的动态管理和人员进退,与违反纪律混为一谈。要把握好“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的界定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突出分类处置。要坚定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不发生大规模信访底线“三条底线”,实事求是、审慎稳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救助领域大局稳定。
(五)加强宣传引导。以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为契机,广泛宣传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在提高政策知晓度的同时,也让群众感受到今年与往年不一样,提高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用群众的现实获得感检验专项整治和为民办实事的成效。要畅通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查处问题线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附件:1.清水镇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大竹县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3.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查处相关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统计表
4.大竹县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统计表
5.大竹县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6.大竹县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长效机制统计表
附件1
清水镇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应龙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禹华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明星村驻村组长
胡 鳖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政法委员、卧龙社区驻村组长
成 员:张德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偏岩村驻村组长
冯德虎 党委副书记、红星村驻村组长
唐必剑 党委副书记、高巩村驻村组长
张传兴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明光村驻村组长
周孟颖 党委委员、组宣委员、曙光村驻村组长
王守娟 副镇长、云雾村驻村组长
张 海 副镇长、驷马村驻村组长
陈 刚 正科级干部、老书房何家村驻村组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附件2
清水镇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胡 鳖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政法委员、卧龙社区驻村组长
成 员:王庆弟 民政办负责人
邹金材 低保工作业务人员
杨乃源 特困供养工作业务人员
蒋小林 明光村副主任
唐祖斌 红星村副主任
杨勇和 曙光村副主任
龚 雪 驷马村副主任
李忠会 老书房何家村村委委员
田 俐 偏岩村村委委员
陈禄海 高巩村副主任
张 琼 云雾村副主任
祝章海 明星村副书记
吴 刚 卧龙社区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