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 及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重大生产力布局、区域重大战略调整及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等要素落地需求,我县启动了2024年度大竹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目前已形成优化调整草案。现按程序将草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0日-2024年11月19日,为期30天。
意见反馈渠道:1.电子邮箱:dzxgbzx2023@163.com;2.邮寄地址:四川省大竹县体育大道237号。(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字样,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意见,不予采纳。)
附件:大竹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前后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