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大竹县支持苎麻产业突破性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八条措施》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度大竹县苎麻产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大竹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应是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市级龙头企业、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3年或2024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3.项目合作单位应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6.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事业单位配套资金不作要求。
7.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有到期一年后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不能牵头新申报项目。
8.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鼓励在竹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院所统一向县科技局提供。
6.项目负责人条件应须符合一下条件之一:
(1)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3)创新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以上且作为发明人排名前3,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且排名前3,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1项且排名前3的科研人员。专利须在有效期内。
7.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
3.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4.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5.项目执行期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年限不超过2年。
6.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附后。
7.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8.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同等条件下对配备科研助理的项目优先支持。
二、支持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支持分为苎麻产业创新发展重大技术攻关、重大成果转化、重大创新平台3类,拟立项支持4个项目。主要围绕加强苎麻种质资源研发利用、拓展苎麻新材料高端化应用领域和推动苎麻产业转型升级谋篇布局,聚焦苎麻产业链关键核心领域重大技术突破和自主可控发展,提升苎麻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重大技术攻关类项目
聚焦苎麻产业链的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产品、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有利于大幅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重大战略应对能力,大力提升我县苎麻产业的技术应用水平,实现科技创新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大成果转化类项目
符合我县苎麻产业突破性发展需求,辐射带动效应显著,能有效助力我县乡村全面振兴。重大成果转化类项目的科技成果应已完成中试,或已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成果转化落地后单品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元。
(三)重大创新平台类项目
重点支持县内科技型企业、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等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市场服务等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研发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等,须提出可量化和可考核的目标任务。
三、资金支持方式
重大技术攻关、重大成果转化类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协议资金总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目立项程序完成后即拨付全部支持资金。重大创新平台类项目立项程序完成后,按其新购置试验设备核定购买价格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程序、项目评审、社会公示及资金下达
(一)申报、受理
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经审核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财务管理制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配套资金承诺、自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进账单或项目申报上月末银行账户余额查询单等)等相关附件材料。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注意附加材料的时效性:科技成果登记或收录证书、获奖证明资料原则应在3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验)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应在1年之内。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左侧装订,不得加用塑料等额外装订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县科技局相关业务股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业务股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受理。
(二)项目考察
县科技局组织实地考察,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予以核实。
(三)项目评审
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考察合格的项目,组织市、县级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评审,实行竞争立项,并按一定比例进行淘汰。评分60分以上为拟立项备选项目。
(四)社会公示
凡不涉及保密的拟立项项目,通过电子政务网络系统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7天时间,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行政审批
对无异议的“拟立项项目”,由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报县政府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
(六)签订任务书
县科技局根据县政府下达的立项通知,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实施《任务书》。
五、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申报咨询及归口股室
县科技局农村股:0818-6221160;项目范围:重大技术攻关类项目。
县科技局高新股:0818-6252727;项目范围:重大创新平台类项目。
县科技局成果股:0818-6252836;项目范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重大技术攻关类项目。
大竹县科学技术局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大竹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