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25执1293号之三,将被执行人达州市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竹县竹阳镇竹阳东路鸿明小区明怡园A幢5单元占第二层、大竹县竹阳镇竹阳东路鸿明小区明怡园A幢5单元4-10号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买受人何星(身份证号51303019921101xxxx)。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号: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23843号 土地证号:大竹县国用(2012)第02547号 | 达州市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大竹县竹阳镇竹阳东路鸿明小区明怡园A幢5单元占第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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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产证号: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23842号 土地证号:大竹县国用(2012)第02546号 | 达州市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大竹县竹阳镇竹阳东路鸿明小区明怡园A幢5单元4-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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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