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郝国琼)
来源: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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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241196号之,将被执行人郝国琼名下位于大竹县竹阳镇双燕路双赢楼118A2-1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买受人蔡启东(身份证号51302919910522xxxx)。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号: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78951号,土地证 号:竹国用(2013)第08004

郝国琼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大竹县竹阳镇双燕路双赢楼118A2-1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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