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张显联)
来源: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11-25
点击数:人次

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241320号之,将被执行人张显联名下位于大竹县迎宾路经典时代11-4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买受人秦先惠(身份证号51302919900721xxxx)。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号: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79949号,土地证 号:竹国用(2013)第08723

张显联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大竹县迎宾路经典时代11-4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112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