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木里“3.30”、西昌“3.30”等森林火灾教训,促进全镇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接受各级督导组的检查指导,切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坚持突出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基础上,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区分轻重缓急,切实消除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隐患。
——坚持注重实效。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目标为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以结果为导向,建立责任清单体系,把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坚持齐抓共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推动问题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死角。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推动我镇森林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效果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影响制约森林防灭火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化解,消除盲区漏点,补短板强弱项,森林火情易发的局面彻底扭转;指挥体系、责任体系、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灭火能力水平切实提高。
二、整治重点
以段家村、互助村、牛头村、吉星村等林区面积较大的村为重点区域,以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重点防火期。对照《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达州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大竹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以及我镇自查自纠发现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一)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做好新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极其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当前森林火情易发多发的严峻现实认识不深的问题;汲取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对于如何采用有效措施来应对防灭火严峻形势缺乏深入思考,在解决民俗用火等难点问题上整改力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
(二)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整治森林防灭火预防、扑救、现场指挥等培训问题;前线指挥员缺乏实战经验,没有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与决策特别是组织现场指挥作用,指挥联动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应急预案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扑火预案的问题。
(三)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党政领导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畅,经营主体责任不落实,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存在防扑脱节等问题;督导检查不到位,用火审批不严,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没有做到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火案查处效率不高;重点林区经营单位没有建立防火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未配备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的问题;专职护林员未按规定认真履行林区巡护责任,管理野外用火不力的问题;防火期未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火情未第一时间上报的问题。
(四)风险隐患方面。重点整治对重大隐患和风险底数不清,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防火期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丧葬及祭祀等民俗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踏青旅游生活用火管控“宽、松、软”的问题;在高火险时段未及时发布禁火令,未在重点卡口安排护林人员驻守的问题;一些林区可燃物管理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林缘林下可燃物载量的问题;生产生活用火管控不力的问题;电力线路的规划、设计、管理等不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五)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整治森林防火扑救队伍缺乏专业培训、训练演练不够、实战能力弱等问题;巡山护林人员不足、待遇偏低、责任心不强、年龄老化问题。
(六)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整治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未按规定标准足额投入的问题;森林防灭火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前端信息采集点数量偏少,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现有防扑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缺乏符合我镇森林防灭火实际的扑火装备的问题;重点林区阻隔系统建设滞后,大部分森林集中连片分布,发生火灾极易蔓延的问题;森林消防水池数量少,布局不合理的问题;林区道路狭窄,影响火灾救援车辆通行的问题;缺乏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消防水车等大型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的问题。
(七)宣传教育方面。重点整治森林防火宣传方案未制定,或制定了但未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森林防火条例》、预防扑救常识对群众特别是对七类人员宣传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区域、重点防火期森林防火宣传标识、标牌、标语设置数量较少、不够醒目的问题;进林区、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四进”宣传活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该项工作从2024年2月开始,2024年7月结束。分为4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4年2月至3月上旬)。镇党委、镇政府成立石子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10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地和各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4年3月中旬至4月底)。认真对照重点整治问题,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森林防灭火大调研、大检查、大排查,深入分析本地本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着眼建立长效机制,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建立本地本部门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推动问题逐个研究解决。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4年5月初至2024年5月底)。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基本完成对本地本部门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全覆盖,按照“四个清单”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聚焦新一轮全镇森林防火期准备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排查整治新出现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四)评估检查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7月)。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单位的督查检查,结合防火期检验实际工作成效。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四个清单”和动态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并会同镇纪委监委重点督办,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问题彻底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推动工作落实,负责各重点方面专项整治的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员,强化协调联动,有效形成合力。各村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森林防灭火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针对专项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村、本部门森林防灭火专项工作。
(二)加强问题整改。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从严从快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事”,完善防灭火指挥体系,进一步调整优化森林防灭火指挥人员队伍。
(四)加强宣传引导。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3—4月)“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防灾减灾日”等宣传节点,采取多种形式,以《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镇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林区野外用火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宣传。春耕、秋收时段,重点宣传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私烧乱点现象的发生。森林高火险时段和防火紧要时期,要通过院坝会、流动宣传车、微信微博等媒介做好林区野外禁火通告的宣传工作,做到林区村组有标语、主要入山口和交通路口有碑牌,重点地区有宣传车流动宣传,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强化警示教育,以案说法,通报典型案例和查处情况,突出火灾危害,增强全社会敬畏心警惕性。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实际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加大查处力度,推动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地落实。
(五)加强问责问效。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重点专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镇办公室联系领导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有关部门积极协助配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专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火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