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
现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观音镇委员会 观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大竹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及镇党委安排部署,现结合观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动态排查增量纠纷、集中攻坚化解突出风险,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观音。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大排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行动,全面掌握风险隐患。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组织村组干部、法律明白人等根据各辖区实际,进村社、进小区、进工地项目、进市场、进企事业单位,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1.主题活动大排查。围绕观音镇“来来来,摆一哈”主题院坝会活动,组建观音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联系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院坝会的形式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填报观音镇“一站式”平台矛盾纠纷受理台账,联合相关办公室、镇级单位及时办理、反馈,由镇综治办收集汇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2.死角盲区大排查。严格执行“村(社区)每周一次”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并建立台账。确保专项活动期间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摸清矛盾纠纷底数,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计报表(附件3)。
3.重点人群大排查。重点关注刑释解矫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和重点青少年群体及“三失三气”(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动失常;有戾气、怨气、燥气)人员。高度重视困难企业、退役军人、困难群众、妇女、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群体。跟踪掌握问题楼盘受损群体、小区和商铺“维权”群体、投资受损群体、三线建设群体、讨薪农民工等群体动态,坚决防止发生群体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注重摸排外出务工人员婚姻家庭情况,及时排查化解预警高风险婚恋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因调解不及时,引发“民转刑”案件甚至命案。
(二)做实“大化解”,开展矛盾纠纷清仓行动,全力以赴定纷止争。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存量纠纷大化解。各村(社区)要坚持“就近就快”原则,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明白人”、“一村一法律顾问”等资源,加强与网格员、社区工作者、派出所、综治中心等群防群治力量和基层维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调处化解。
2.老案积案大化解。对法律关系复杂、长期调而不决、久拖未结的疑难复杂积案老案,各村(社区)要单独建立台账,施行“红黄蓝”分级管理、分类预警,组团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形式攻坚化解,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做好跟踪,明确稳控责任人,落实教育稳控措施。
3.重点领域大化解。各村(社区)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配合相关牵头部门开展工作。聚焦房产物业、消费旅游、金融借贷、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工程建设、劳资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矛盾、上学就业、教育培训、环境保护、互联网等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点,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眼睛瞪得大大地做好工作,坚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责任,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和安排部署,层层细化方案,下沉力量走村入户,切实摸排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大力宣传信访政策及法治知识,推动专项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要将“来来来,摆一哈”主题院坝会活动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召开院坝会,切实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增进同群众的感情。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坚持边调解边普法、边调解边宣传。大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法规,持续营造信访法治化的社会氛围。
附件:1.观音镇“一站式”平台矛盾纠纷受理台账
2.观音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计报表
附件1
观音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东(党委书记)
副组长:唐才发(党委副书记)
朱林(党委副书记)
许阳光(党委委员 副镇长人武部长)
蒋永侠(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梁周鑫(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贾南秋(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严浩(副镇长)
龚少均(副镇长)
李晏(副镇长)
成员:袁浩森(党政办负责人)
周洪超(党建办主任)
张志芬(环保办负责人)
邱均(应急办负责人)
王洪洲(经发办负责人)
王善奎(财政所负责人)
陈传高(移民办负责人)
刘恩汐(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昌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粤(综治办负责人)
唐贤钊(兽防站负责人)
杨平(规建办负责人)
谭云峰(司法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办,龚少均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副组长负责所联系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组长具体组织本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附件2
大竹县观音镇“一站式”平台矛盾纠纷受理台账
序号 | 来访人 信息 | 受理 时间 | 矛盾纠纷简要情况及诉求 | 分流交办情况 | 承办情况 | 备注 | ||
1
| 姓名 | 交办时间 | ||||||
电话 | 承办单位 | |||||||
住址 | 责任人 | |||||||
2 | 姓名 | 交办时间 | ||||||
电话 | 承办单位 | |||||||
住址 | 责任人 |
注:每月25日前报综治办。
附件3
X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计报表 | |||||
XX年XX月,XX村(社区)共组织XXXX人次矛盾纠纷排查,发现矛盾纠纷XX件,调解成功XX件 | |||||
类别 | 调处成功 | 涉及人数 | 涉及金额 | 备注 | |
婚姻家庭纠纷 | |||||
邻里纠纷 | |||||
房屋宅基地纠纷 | |||||
合同纠纷 | |||||
生产经营纠纷 | |||||
损害赔偿纠纷 | |||||
山林土地纠纷 | |||||
征地拆迁纠纷 | |||||
环境污染纠纷 | |||||
劳动争议纠纷 | |||||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 |||||
医疗纠纷 | |||||
物业管理纠纷 | |||||
消费纠纷 | |||||
旅游纠纷 | |||||
知识产权纠纷 | |||||
互联网纠纷 | |||||
其他纠纷 | |||||
★涉金融借贷纠纷 | |||||
★涉非法集资纠纷 | |||||
★涉工程欠款纠纷 | |||||
★涉小区业主维权纠纷 | |||||
★涉商铺业主维权纠纷 | |||||
★涉问题楼盘纠纷 | |||||
★涉教育培训纠纷 | |||||
★涉就业纠纷 | |||||
★涉医保纠纷 | |||||
其他纠纷 | |||||
涉及妇女儿童纠纷 | |||||
涉及农民工纠纷 | |||||
其中 | 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 | ||||
涉及残疾人纠纷 | |||||
涉及退役军人纠纷 | |||||
涉及民营企业纠纷 | |||||
注:1.不涉及金额的不用填写;2.每月25日前报本月的数据,由镇综治办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