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1702执恢632号之二,将被执行人四川佳士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大竹县竹阳镇体育大道负一层-1-8、-1-9、-1-10商业用房(原大竹县竹阳镇体育大道241号滨海 f 洛卡庄园一、二层商业用房)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买受人达州市通川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07611862XC)。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号:大竹县竹阳镇字第201410310077号、大竹县竹阳镇字第201410310065号、大竹县竹阳镇字第201410310054号 | 四川佳士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竹阳镇体育大道负一层-1-8、-1-9、-1-10商业用房(原大竹县竹阳镇体育大道241号滨海 f 洛卡庄园一、二层商业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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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