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绍华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明号为:川(2023)大竹县不动产证明第001205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绍华
2024 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