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来源: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1-16
点击数:人次

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242068号之,将被执行人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竹县竹阳街道东湖大道213号香樟林12-5-1号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买受人叶玫阳(身份证号51302919830606xxxx)。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09595

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竹县竹阳街道东湖大道213号香樟林12-5-1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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