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对建设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对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行为进行监督。
二、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概况
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对建设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对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行为进行监督。我站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会计制度,单位事业编制 17人。2017年末职工人数19人,其中:在职16人,退休3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参加建设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抽查及监督检测;对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年收入合计23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84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全年收入情况图

单位:万元
2017年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年支出合计23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84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全年支出情况图

单位:万元
四、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财政拨款收入231.84万元、支出231.84万元,总计463.6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168.03万元、支出168.03万,总计336.06万元。收入增加63.81万元,支出增加63.81万元,总的增加127.62万元,增加37.98%。
五、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84万元,占本全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3万元,增加63.81万元,增长37.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7万元,占8.83%;城乡社区支出197.19万元,占85.05%;住房保障支出14.19万元,占6.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2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 工程建设管理(06项):支出决算为19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34万元、津贴补贴1.51万元、奖金25.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45.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14.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
公用经费59.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2.0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3.20万元、维护费0.9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劳务费12.79万元、工会经费2.23万元、福利费3.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预算6.40万元的97.0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万元,占9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3.38%。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一样均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0万元一样。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1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1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年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评价,得分93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问题:“三公”经费增加,原因是公务活动开展,公务接待增加。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0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1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没有开展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0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9月10日
20180926105900108272.png
,20180926105901964138.png
,20180926105901920005.png
,20180926105902875872.png
,20180926105902401922.png
,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