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郝国琼)
来源: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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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24860号之,将被执行人郝国琼名下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双燕路双赢楼118A1-3-2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买受人王鹏。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号:大竹县竹阳镇字第201605060111

土地证号:竹国用(2016)第02258

郝国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竹县白塔街道双燕路双赢楼118A1-3-2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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