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24执860号之三,将被执行人郝国琼名下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双燕路双赢楼118号A幢1-3-2号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买受人王鹏。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号:大竹县竹阳镇字第201605060111号 土地证号:竹国用(2016)第02258号 | 郝国琼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白塔街道双燕路双赢楼118号A幢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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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