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城乡就业、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管理、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全县劳务开发与输出等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本年度我局紧紧围绕人社工作职能职责,主要在促进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被省厅评为“先进集体”。
一是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果。完成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实名制登记入库29209人;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劳务输转就业16537人;新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036个。为河角丘村提供产业发展资金25.5万元,有力助推了河角丘村和贫困群众脱贫增收。2017年每次现场评赛会都取得较好成绩,特别是在第三次现场评赛会中获得“流动红旗”。
二是促进就业取得新突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998人,完成目标任务4600人的130.4%,失业人员再就业1325人,完成目标任务1100人的120.5%,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09人,完成目标任务330人的124%,藏区“9+3”学生初次就业率达到100%,完成目标任务95%的105.3%,城镇登记失业率4.0%,完成目标任务4.2%以内的105%,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183人次,劳务品牌培训380人,完成目标任务280人的136%,创业培训784人,完成目标任务200人的392%,贫困家庭劳动者技能培训2019人,完成目标任务1500人的135%,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1个,完成目标任务4个的275%。已建成省级创新创业园区2个,市级创新创业园区6个,县级创新创业园区1个,指导大学生成功创业100人,发放大学生创业补贴10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92万元,直接扶持41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54人。办各类招聘活动12场,累计组织150余家用工企业,提供职位10000余个,现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7943人,签订劳动合同3826人,实现满意就业的农民工2457人。全县输转农村劳动力36.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41.1亿元。
三是社会保险取得新进展。全民参保计划启动实施,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五险合一”统一征缴、稽核工作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专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不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实现应保尽保。2017年五类社会保险共参保175.8万人次。其中,养老保险6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2.6万人、城镇职工12.2万人、城镇居民49.2万人、);医疗保险106万人(城镇职工4.2万人、城镇居民13.9万人、新农合87.9万人);工伤保险2.1万人;生育保险1.2万人;失业保险2.5万人。
四是人事人才取得新成效。全年招引各类人才696人,其中,公招公务员92人,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9人(其中:教师274人,卫生113人,其他92人),公开考调教师59人,考调县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直接考核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人才3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50人的107%。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共计14700多人的年度考核工作和2014-2016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人员53人记“三等功”工作。完成职务与职级并行常态化审批28人。完成中层股级干部118人的职务任免工作。完成对新录公务员共计75人次的转正任职定级及登记工作。完成各级各类人才继续教育培训12372人次。着力加强职称评聘,不断深化教师职称改革。聘任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739人。代办申报专业技术职称6人。
五是劳动关系取得新局面。全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维权工作,着力构建“以调为主、超前预防、源头息访”的信访维稳调控机制,有效维护全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71户,涉及劳动者3.6572万人;受理举报投诉62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112件,为劳动者追回各类待遇4853.6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431件802人次,其中办理领导批示件及县信访局转办件185件412人次,办结率100%,满意率达98%。
六是自身建设取得新高度。坚持党建示范高标引领,建设群众满意人社。一是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与下级党组织或股室负责人逐级“签字背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制定责任清单,并认真履行清单内容。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四是加强组织作风建设。五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六是加强监督执纪工作,扎实开展“133+1”专项整治及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切实整治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是认真开展了以“传承工匠精神,厚植民生之本”为主题,以“五比五赛”为载体的党建活动,在全系统形成了“政令畅通、执行有力、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良好风尚。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收入合计394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1.0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支出合计394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27万元,占18.56%;项目支出3209.76万元,占81.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41.0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69.76万元,增长352.33%%。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41.0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69.76万元,增长352.3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69.76万元,增长352.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1.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9万元,占0.9%;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4.45万元,占98.06%;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36.29万元,占0.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5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1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9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2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2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8.9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1.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98万元、津贴补贴140.79万元、奖金10.10万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22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28.9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8.61万元、奖励金2735.51万元、住房公积金36.29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97万元等。
公用经费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09万元、印刷费18.91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6.19万元、邮电费18.2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70.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5.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2.83万元、培训费1.67万元、公务接待费7.44万元、劳务费34.21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7.69万元、福利费7.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23.5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8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车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16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厅、市人社局、宣汉人社局、开江监察队等领导检查、交流、指导工作等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万元,比2016年增加146.51万元,增长194.0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新办公楼监控、LED显示屏专项经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公务用车改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使用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39877.1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9分,存在的问题:在资金预算安排、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专项资金较多影响单位预算的完成和控制。2017年度,我局整体支出中包含了就业创业补助考核、自评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等专项资金,以上资金都不属于我局的预算支出,也没有纳入单位的部门整体预算,因此直接影响了我局对预算的控制和完成。二是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不足。根据政府财政的预算统一安排,年初财政拨款预算只安排我局公用经费103.34万元,而实际全年公用经费支出为222 万元,缺口达118.66万元,公用经费预算严重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推行政府机关绩效管理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绩效工作,力求全面客观评价工作绩效情况,搞明白花多少钱,怎么花的,取得了哪些效果,钱花得值不值。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探索中总结提升,在实践中规范完善,加强绩效管理。二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拟定各项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能凸显数据价值,找到问题的节点,采取得力措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真正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9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下属单位社保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岗位之间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二是.内控规范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且具有相当难度和专业性的工作,单位自身开展内控建设缺乏精力和专业知识和信息化手段,很难保证内控建设的效率和效果。三是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走出去向其他单位交流学习财务工作。督促本单位财务人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指导本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管理。三是在编制预算和执行中,单位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使用资金。严格年初预算执行,遵守财务制度,将项目实施更快更好地完成。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社保局)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参保缴费 | 10 | ||
待遇发放 | 10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对行政单位管理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指对军转干部安置、自主择业退役安置人员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指新办公楼安装监控、LED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劳动监察事务管理支出。
7.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用于就业创业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用于促进就业等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退役士兵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困难补助。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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