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体广新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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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及版权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及版权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大竹县文体广新局围绕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扎实开展“百场文化下乡”“全民阅读”等文化惠民活动,文物和非遗保护得到加强,文艺作品展创有力,文化市场管理有序。紧扣全民健身,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积极组队参加省市运动会,成功承办2017年四川省气排球锦标赛。对外宣传工作再创新高,脱贫攻坚、环保等节目分别在中央、省台播出。推动新媒体发展,完成电视台“三维一端”(微信、微博、AAP客户端)建设。出色完成了月华易地扶贫搬迁迎国检工作任务,联系帮扶扎实开展,广电专项扶贫领域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民生工程、社区民生实事如期完成。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文化馆剧场主体建设竣工。妥善解决了信访遗留问题,系统内无一越级上访发生,文化市场无一安全责任事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无政治责任事故。2017年,大竹县被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大竹县文体广新局在全市文体广新工作考核考评中被评为一等奖。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文体广新局下属二级单位4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大竹县文体广新局本年收入合计373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2.31万元,占95.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55万元,占4.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30万元,占0.12%。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大竹县文体广新局本年支出合计447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3.01万元,占59.09%;项目支出1829.49万元,占40.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21.2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4.61万元,下降10.61%。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9.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0.33万元,下降4.76%。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9.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万元,占0.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56.32万元,占86.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77万元,占6.23%;城乡社区支出49.96万元,占1.25%;农林水支出150万元,占3.74%;住房保障支出98.92万元,占2.47%。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91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145.52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17年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17年决算数为3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2017年决算数为487.80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2017年决算数为75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44.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7年决算数为49.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9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8.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0.05万元、津贴补贴111.20万元、奖金108.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1.20万元、绩效工资361.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4.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8.08万元、离休费8.16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65.8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0.43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23万元、生产补贴0万元、住房公积金98.9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76万元。

  公用经费68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79万元、印刷费5.33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8.64万元、电费51.45万元、邮电费12.7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36.76万元、差旅费138.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3.59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3.49万元、培训费4.02万元、公务接待费28.62万元、专用材料费10.13万元、劳务费5.02万元、工会经费10.53万元、福利费28.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5万元、其他交通费37.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3.30万元。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5万元,占3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62万元,占67.87%。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文体广新事业发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97万元,下降30.5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及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6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5批次,59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6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央、省、市台记者来竹开展对内对外宣传用餐、住宿费、交通费等11.82万元、省市体育局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及开展全县各体育赛事、文艺活动等16.8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03万元,下降14.95%。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减少省第五届温泉旅游节及市第三届运动会开支等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58.2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竹县文体广新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44万元,比2016年增加74.58万元,增长12.13%。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竹县文体广新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播控设备及体育设施设备购置等。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竹县文体广新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资金1829.4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存在的问题是预算资金存在拨付依据不够明确的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制定的科学性,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需要,深入研究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明确各项任务的费用标准和财政预算资金补助额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40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指承办钓鱼比赛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行政运行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局稽查队及体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指体育竞赛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支出(项):指体育场馆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其他体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指乡镇广播站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指电视台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退役军人安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五治工程以奖代补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贫困村文化扶贫建设资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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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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