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字第5117242025XS0006566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香樟林片区棚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019-511724-78-01-340487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兴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20〕139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东湖新城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158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183平方米(一般耕地11431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752平方米),建设用地1698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06566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1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05594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体育大道北二段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103-511724-04-01-409127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兴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21〕52号、竹发改发〔2021〕166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体育大道延伸段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33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29平方米(一般耕地258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46平方米),建设用地689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05594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1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02564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竹中路延伸段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105-511724-04-01-198411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兴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21〕128号、竹发改发〔2023〕231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建成区内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45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16平方米(一般耕地3816平方米),建设用地70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02564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1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07556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幸福北路延伸段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410-511724-04-01-424257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兴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24〕199号、竹发改发〔2025〕37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建成区内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49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33平方米(一般耕地228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151平方米),建设用地1533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07556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1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09588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北城城中村棚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101-511724-04-01-729018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兴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18〕187号、竹发改发〔2021〕73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北城新区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31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478平方米(一般耕地1278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6693平方米),建设用地1215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09558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1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12517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西渝高铁社会停车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210-511724-04-01-165972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23〕167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白塔街道游家社区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61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08平方米。(一般耕地600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04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12517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4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11533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铁路、公路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210-511724-04-01-281458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23〕166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白塔街道游家社区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52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46平方米(一般耕地484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1平方米),建设用地323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11533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4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13558号
项目名称 | 西渝高铁大竹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206-511724-04-01-905754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23〕165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白塔街道游家社区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1321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4377平方米(一般耕地95361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9016平方米),建设用地17755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13558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4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08575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欣竹路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105-511724-17-01-499297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兴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20〕88号、竹发改发〔2021〕223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规划区内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263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075平方米(一般耕地1390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6168平方米),建设用地629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08575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4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10595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幸福北路道路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020-511724-78-03-454768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16〕96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东湖新城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73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53平方米(一般耕地603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817平方米),建设用地474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10595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4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03590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文新南路道路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020-511724-78-03-454762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16〕95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东湖新城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141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2平方米(一般耕地83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67平方米),建设用地13248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03590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4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04560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育新路道路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019-511724-78-03-396513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投〔2019〕68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竹阳镇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464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418平方米(一般耕地3902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393平方米),建设用地3998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04560 |
发证时间: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