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1724破1号之六,解除对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的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明号:川(2017)大竹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11号 | 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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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乡仙桥村和悦庄-戴斯国际五星级温泉度假酒店5幢1-1等5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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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动产权证明号:川(2017)大竹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13号 | 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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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乡仙桥村和悦庄-戴斯国际五星级温泉度假酒店6幢1-1等4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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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动产权证明号:川(2017)大竹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14号 | 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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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乡仙桥村和悦庄-戴斯国际五星级温泉度假酒店10幢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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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动产权证明号:川(2017)大竹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15号 | 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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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乡仙桥村和悦庄-戴斯国际五星级温泉度假酒店11幢1-1等2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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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