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试编)
来源:永胜镇
发布日期: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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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永胜镇政府的基本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抓好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用好、用活村级一事一议、运维补助资金。二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着力发展种植、养殖产业,大力推广科技种粮,确保粮食安全。三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继续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推进“四项基金”有效运行,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四是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支持教育、养老、医药卫生等方面社会事业发展。五是推进绿色发展。加大污染防治支持力度,支持加强生态建设,支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六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税制改革,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七是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八是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系统党的建设。   

  二、部门概况

  永胜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永胜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永胜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99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2.3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15万元,占12.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永胜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99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2万元,占40.47%;项目支出590.76万元,占59.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均为992.3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2.29万元,减少16.23%。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2.29万元,减少16.23%。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88万元,占26.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7万元,占1.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02万元,占12.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7万元,占3.15%;城乡社区支出33.40万元,占3.37%;农林水支出503.75万元,占50.76%;交通运输支出0.72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24.38万元,占2.46%。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9.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9.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38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9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79.04万元、基本工资88.22万元、津贴补贴 78.19万元、奖金 5.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7.94万元、伙食补助费22.62万元、绩效工资41.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6万元、离休费0.00万元、退休费0.00万元、退职(役)费0.00万元、抚恤金1.20万元、生活补助1.20万元、救济费0.00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助学金0.00万元、奖励金8.88万元、生产补贴0.00万元、住房公积金24.38万元、提租补贴0.00万元、购房补贴0.00万元、采暖补贴0.00万元、物业服务补贴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等。

  公用经费9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36万元、印刷费4.95万元、咨询费0.00万元、手续费0.00万元、水费1.62万元、电费2.79万元、邮电费1.03万元、取暖费0.00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差旅费17.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9.00万元、租赁费0.00万元、会议费2.40万元、培训费2.56万元、公务接待费7.41万元、专用材料费0.00万元、被装购置费0.00万元、专用燃料费0.00万元、劳务费0.71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福利费2.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保持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保持不变。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1批次,17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各项检查等(脱贫攻坚)。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59万元,下降7.3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永胜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93万元,比2016年减少94.67万元,下降52.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永胜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胜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2个,涉及财政资金590.7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1.预算经费较少,难以满足乡镇支出的需求。一方面实行基数加增长的方法进行总体规范控制,另一方面对新增预算进行细化,部门没有任何调剂和平衡手段,导致一些财政支出一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建议财政增加投入,统筹解决问题。2.乡镇干部人员工资较低,人手少工作繁重,一人身兼多职为常态,工作量大综合性较强,加大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积极性。3.对绩效目标评价工作认识不够,工作开展形成了一定阻力。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始终坚持把绩效评价理念贯穿管理全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绩效评价的认识,用绩效评价的各种方法考核工作每个细节、每个指标。二是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将工作开展在前克服人手少的问题,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分
部门决策(25分)目标任务(15分)相关性(5分)5
明确性(5分)5
合理性(5分)5
预算编制(10分)测算依据(5分)5
目标管理(5分)5
综合管理(30分)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1
中期评估(2分)执行中期评估(2分)2
绩效监控(5分)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0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1
资产管理(6分)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2
内控制度管理(2分)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2
信息公开(6分)预算公开(2分)2
决算公开(2分)2
绩效信息公开(2分)2
绩效评价(5分)绩效评价开展(2分)2
评价结果应用(3分)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履职成效(20分)部门特性指标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4
人才培养(5分)4
满意度(10分)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5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经费较少,难以满足乡镇支出的需求。二是乡镇干部人员工资较低,人手少工作繁重,一人身兼多职为常态,工作量大综合性较强,加大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积极性。三是对绩效目标评价工作认识不够,工作开展形成了一定阻力。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分值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55
合理性5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33
资金使用4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3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55
完成质量54
完成时效55
完成成本54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40 
社会效益(可选项)15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15
服务对象满意度1010
总分98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上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开展统计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优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支出(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3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其他支出:是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4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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