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03执恢430号之一,将被执行人余昌勇名下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北城新区美宇凤凰城B区4号楼3-1号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买受人叶玫阳。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号:川(2022)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76315号 | 余昌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白塔街道北城新区美宇凤凰城B区4号楼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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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