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主要职责
明确与县民政局的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拟订医 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二、调整内设机构
(一)将规划财务股部分职责、人事科教股(党建办)的区 域协作职责与信息统计股职责整合,设立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
(二)将职业健康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股部分职责、规划 财务股的健康中国战略协调、医政医管药物政策和医疗保健股的 医疗保健、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股的爱国卫生职责整合, 设立爱国卫生与职业健康股(医疗保健股)。
(三)将职业健康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股部分职责、综合 监督和审计监察股的监督职责、卫生健康安全办公室(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职责整合,设立卫生应急与综合监督股。
(四)将人事科教股(党建办)分设为人事与科教股(卫生 健康人才办公室)和党建办。
(五)将政策法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股更名为政策法规股 (行政审批股)。
(六)将规划财务股更名为财务股。
(七)将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股更名为疾病预防控制 股。
(八)将医政医管药物政策和医疗保健股更名为医政医管与 药物政策股。
(九)将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更名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老龄健康股)。
(十)将卫生妇幼健康股更名为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三、重新明确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公务用车管 理、综合性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和安排综合性会 议。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史志编 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联系乡镇 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研究、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承办局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的有关事宜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科教股(卫生健康人才办公室)。拟订卫生健 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 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就业服务、工资福利、职级 晋升、评选表扬、离退休人员管理、关心下一代、出国(境)政 审、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护士资格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考试、评审申报、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 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 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联系医学 院校教育。负责双拥、退转军人安置、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 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按权限组织 编制并实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负责指导各卫生健康单位项目的论证、筛选、储备、申报、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工作。指导 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 提出促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发展建议。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开展中药材资源大数据分析,建立和完 善全县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负责区域协作工 作。负责本系统内计算机软件的使用和信息人员的培训。负责组 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 性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法制宣传、 法律咨询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 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工作。承担 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 “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 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 务平台。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公 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五)卫生应急与综合监督股。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 急处置信息。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 救援工作。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以及医德医风、行风建设等 行业管理地方性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全县监 测预警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医疗 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 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工作。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县 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六)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股。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采共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 理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医疗事故、医疗争议、 医患纠纷的调解处置工作。负责全系统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承担 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实验 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考核 和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完善民营 医疗机构规范发展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 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负责执 业医师资格考试。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制定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医疗机构 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 监测预警。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开展职责范围内的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拟订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 病学调查。负责指导医药卫生学(协)会业务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无偿献血具体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组织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 规划,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领域 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的检疫、监测 工作。拟订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寄生虫病与地方 病重大疾病、慢性病、狂犬病防控管理地方性政策、标准和规范 并监督实施。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 控制工作。拟订全县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环境卫生、学校 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开 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传 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承担人口监 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完善计划 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完善生育政策并组 织实施。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 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建立 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拟订相关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定医养结合地方性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推 进老年疾病防治、老年医疗照护、老年心理健康服务、安宁疗护 等老年健康工作。(九)爱国卫生与职业健康股(医疗保健股)。拟订爱国卫生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类卫生健康创建活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 履约工作。承担文明、健康(卫生)城市、县城、镇、村单位和 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职责。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健康 四川行动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目标、规 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卫生下乡 工作。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牵 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职业病防 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 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管理。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预防保健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预防和医疗保健工作。 指导县级保健基地医院和保健队伍建设。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医 疗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和全县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河长 制、林长制、环保等相关工作。
(十)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 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 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 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 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 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 评价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 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免费婚前医 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组织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指导计划 生育药具规范管理。承担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医共(联)体建设和健康扶 贫工作。承担乡村振兴、医疗机构医保等相关工作。
(十一)财务股。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 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机关和卫生健康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 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监 督卫生健康经费、奖励扶助等利益导向经费的落实。组织开展公 立医疗机构运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卫生健康经济管理政策研 究和成果运用。统筹中医药健康产业扶持和贷款资金的合理使 用。参与拟订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等相关政策及管理 办法。
(十二)党建办。负责制定卫生健康行业系统党建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活动、培训、述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 党员学习、党员发展、民主评议、教育管理等日常党建工作。负 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务及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两代表一委员”的选拔 任免申报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党风廉 政建设和巡察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健康宣传的目标、措施 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 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卫生健康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 引导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统战和工会、共青团、妇委 会等群团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委的日常业务工作。
(十三)中医药综合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 发展、产业发展、大健康发展、防治重大疾病等规划。拟订中医 (中西医结合)、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并监 督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 作。指导中医药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拓展居家中医药健康 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业、康养业融合发 展;承担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宣传工作; 实施全县濒危中医诊疗、中药炮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与研究 保护,整理和出版中医药文化特色专著。拟定全县中药品种选育、 基地建设、深加工企业培育和品牌培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挖 掘县域内的野生名贵中药材。指导中医药科研,组织实施中医药 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负责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和中医药强县工作。组织 开展传统中医药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与提高,促进中 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全县中药材资源普查,整理全县中药材种质资源品种、道地品种、优势品种和潜力发展品种,动态监控全县中药材野生和家种资源品种。
调整后,县卫生健康局设13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 人事与科教股(卫生健康人才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卫生应急与综合监督股、医政医管 与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爱国卫生与职业健康股(医疗保健股)、基层卫生与妇 幼健康股、财务股、党建办、中医药综合股。中层干部职数 18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