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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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主要职责

明确与县民政局的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拟订医 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二、调整内设机构

(一)将规划财务股部分职责、人事科教股(党建办)的区 域协作职责与信息统计股职责整合,设立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

(二)将职业健康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股部分职责、规划 财务股的健康中国战略协调、医政医管药物政策和医疗保健股的 医疗保健、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股的爱国卫生职责整合, 设立爱国卫生与职业健康股(医疗保健股)。

(三)将职业健康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股部分职责、综合 监督和审计监察股的监督职责、卫生健康安全办公室(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职责整合,设立卫生应急与综合监督股。

(四)将人事科教股(党建办)分设为人事与科教股(卫生 健康人才办公室)和党建办。

(五)将政策法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股更名为政策法规股 (行政审批股)。

​(六)将规划财务股更名为财务股。

(七)将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股更名为疾病预防控制 股。

(八)将医政医管药物政策和医疗保健股更名为医政医管与 药物政策股。

(九)将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更名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老龄健康股)。

(十)将卫生妇幼健康股更名为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三、重新明确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公务用车管 理、综合性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和安排综合性会 议。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史志编 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联系乡镇 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研究、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承办局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的有关事宜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科教股(卫生健康人才办公室)。拟订卫生健 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 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就业服务、工资福利、职级 晋升、评选表扬、离退休人员管理、关心下一代、出国(境)政 审、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护士资格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考试、评审申报、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 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 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联系医学 院校教育。负责双拥、退转军人安置、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 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按权限组织 编制并实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负责指导各卫生健康单位项目的论证、筛选、储备、申报、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工作。指导 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 提出促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发展建议。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开展中药材资源大数据分析,建立和完 善全县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负责区域协作工   作。负责本系统内计算机软件的使用和信息人员的培训。负责组 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 性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法制宣传、 法律咨询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 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工作。承担 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 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 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 务平台。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公 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五)卫生应急与综合监督股。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 急处置信息。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 救援工作。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以及医德医风、行风建设等 行业管理地方性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全县监 测预警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医疗 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 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工作。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县 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六)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股。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采共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 理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医疗事故、医疗争议、 医患纠纷的调解处置工作。负责全系统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承担 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实验 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考核 和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完善民营 医疗机构规范发展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 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负责执 业医师资格考试。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制定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医疗机构 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 监测预警。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开展职责范围内的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拟订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 病学调查。负责指导医药卫生学(协)会业务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无偿献血具体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组织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 规划,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领域 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的检疫、监测 工作。拟订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寄生虫病与地方 病重大疾病、慢性病、狂犬病防控管理地方性政策、标准和规范 并监督实施。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 控制工作。拟订全县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环境卫生、学校 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开 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传 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承担人口监 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完善计划 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完善生育政策并组 织实施。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 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建立 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拟订相关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定医养结合地方性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推 进老年疾病防治、老年医疗照护、老年心理健康服务、安宁疗护 等老年健康工作。(九)爱国卫生与职业健康股(医疗保健股)。拟订爱国卫生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类卫生健康创建活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 履约工作。承担文明、健康(卫生)城市、县城、镇、村单位和 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职责。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健康 四川行动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目标、规 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卫生下乡 工作。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牵 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职业病防 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 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管理。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预防保健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预防和医疗保健工作。 指导县级保健基地医院和保健队伍建设。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医 疗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和全县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河长 制、林长制、环保等相关工作。

(十)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 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 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 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 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 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 评价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 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免费婚前医 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组织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指导计划 生育药具规范管理。承担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医共(联)体建设和健康扶 贫工作。承担乡村振兴、医疗机构医保等相关工作。

(十一)财务股。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 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机关和卫生健康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 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监 督卫生健康经费、奖励扶助等利益导向经费的落实。组织开展公 立医疗机构运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卫生健康经济管理政策研 究和成果运用。统筹中医药健康产业扶持和贷款资金的合理使  用。参与拟订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等相关政策及管理 办法。

(十二)党建办。负责制定卫生健康行业系统党建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活动、培训、述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 党员学习、党员发展、民主评议、教育管理等日常党建工作。负 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务及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两代表一委员的选拔 任免申报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党风廉 政建设和巡察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健康宣传的目标、措施 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 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卫生健康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 引导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统战和工会、共青团、妇委 会等群团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委的日常业务工作。

(十三)中医药综合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 发展、产业发展、大健康发展、防治重大疾病等规划。拟订中医 (中西医结合)、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并监  督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 作。指导中医药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拓展居家中医药健康 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业、康养业融合发 展;承担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宣传工作; 实施全县濒危中医诊疗、中药炮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与研究 保护,整理和出版中医药文化特色专著。拟定全县中药品种选育、 基地建设、深加工企业培育和品牌培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挖 掘县域内的野生名贵中药材。指导中医药科研,组织实施中医药 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负责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和中医药强县工作。组织 开展传统中医药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与提高,促进中 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全县中药材资源普查,整理全县中药材种质资源品种、道地品种、优势品种和潜力发展品种,动态监控全县中药材野生和家种资源品种。

调整后,县卫生健康局设13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 人事与科教股(卫生健康人才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卫生应急与综合监督股、医政医管  与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爱国卫生与职业健康股(医疗保健股)、基层卫生与妇 幼健康股、财务股、党建办、中医药综合股。中层干部职数 18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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