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来源:大竹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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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字第5117242025XS0016575

项目名称

安吉乡安吉社区2023年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代码

2312-511724-04-01-164115

建设单位名称

大竹县安吉乡安吉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建设依据

竹发改发〔2023〕257号

项目拟选位置

大竹县安吉乡安吉社区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总用地面积105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520平方米。(一般耕地10520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16575

   发证时间: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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