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字第5117242025XS0016575号
项目名称 | 安吉乡安吉社区2023年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代码 | 2312-511724-04-01-164115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安吉乡安吉社区居民委员会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23〕257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安吉乡安吉社区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105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520平方米。(一般耕地10520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16575 |
发证时间: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