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01-大竹县城乡融合环境治理促进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城乡融合环境治理促进中心职能是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和社区环境治理指导、综合协调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5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城乡融合环境治理促进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
1、持续开展城乡融合环境治理提升行动。按照“城乡一体、全域整治,统筹推进、高标提升”的思路,以常态促长治,以长治促提升,推动全县城乡环境真正从“面子”美到“里子”。
2、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大竹县省级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聚力打造安吉乡接龙桥村、八渡乡华兴村等24个人居环境治理整治示范村。
3.稳步推进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巩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治理工作,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治理局面。
3、扎实开展“三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铁路、公路、河(湖、库)沿线环境治理工作,致力打造“畅、安、舒、美”路域环境。
4、聚力开展重大活动环境治理工作。聚力抓好上级领导来竹调研和县域重大活动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指导工作。
5、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大力实施“居民文明素养”提升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典型宣传的作用,加强文明引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城乡融合环境治理促进中心属事业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城乡融合环境治理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3056693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30566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6693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305669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2208元,占77.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740元,占10.72%;卫生健康支出115790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230955元,占7.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56693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71156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1156元,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00元,减少2023年结转到2024年的年初预算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项目资金1660000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669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220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740元、卫生健康支出115790元、住房保障支出23095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6693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571156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220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740元、卫生健康支出115790元、住房保障支出230955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2208元,占77.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740元,占10.72%;卫生健康支出115790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230955元,占7.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45699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3)机关服务(03):2024年预算数为120000元,其中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经费120000元。主要用于:本县城乡环境治理全面工作。
3. 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3)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18018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3)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3409元, 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2921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35640元,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19577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单位公务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8.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为86363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9.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4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24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单位公务员缴纳的医疗补助经费。
10.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4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745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1. 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230955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36693元,其中:人员经费259911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1300元、津贴补贴108324元、奖金136073元、绩效工资90880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21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9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50元、住房公积金230955元、生活补助35640元、奖励金120元。
公用经费33758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000元、印刷费10000元、水费5000元、电费12000元、邮电费24400元、差旅费20000元、会议费20000元、培训费2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劳务费7000元、工会经费25786元、福利费43793元、其他交通费用427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844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增加5.26%。
2025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预算增加1000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我办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5年,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7583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91310元,增长15.8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城乡融合环境治理促进中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