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地方性优抚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5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
一是全力做好就创工作。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和退出消防员的审档、安置、服务工作。积极探索“一心、两库、三平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即创建大竹县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建好大竹县退役军人创业典型人才库和大竹县退役军人就业专家指导库;推进大竹县退役军人就业线下招聘、线上招骋、适应性培训三个平台建设)。加强与乡镇和相关部门衔接,做好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的动态管理,做到退出及时清理。
二是全力加强双拥共建。全力完善工作体系,紧紧围绕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规律,持续完善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持续做好重大节日驻竹部队官兵、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的监管保护力度,做好烈士遗物征集和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开展拥军优属等系列活动,全力推进解决现役军人“三后”问题落地落实,宣传好《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讲好英烈、优秀军人和退役军人等故事。全力拓宽双拥工作领域,以社会化扩充双拥内涵,持续拓展“拥军百店”“军人驿站”,丰富“社会化拥军矩阵”,进一步扩大优待范围。
三是全力加强优待抚恤。按照待遇与贡献相匹配原则,落实好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重点突出对烈士遗属、功臣英模、孤老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的优先优待。深度推进优待证赋能增效,深化退役军人“优助、优享、优惠”服务,积极丰富优待项目和使用场景,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优待范围逐步向医疗、住宿、购物、康养等方面拓展。
四是全力加强思权维护。继续加大矛盾隐患排查尤其是敏感节点矛盾隐患排查力度,发挥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前沿”“哨所”作用。针对重点人员,采取约访、接访、日常走访等方式对其作进一步政策宣讲和思想疏导。结合2025年度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解决一些困难退役军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200493757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2004937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49375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200493757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00000元,占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91408元,占98.6%;卫生健康支出170181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332168元,占0.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0493757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1790788.6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90788.6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493757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91408元、卫生健康支出170181元、住房保障支出33216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493757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1790788.6元。主要包括: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经费和退役安置补助(档案室建设为上年度一次性项目)项目资金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公共安全支出2300000元,占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91408元,占98.6%;卫生健康支出170181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332168元,占0.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武装警察部队(01)武装警察部队(01):2025年预算数为2300000元,主要用于: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5年预算数为419131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义务兵优待(05):2025年预算数为13100000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褒扬纪念(08):2025年预算数为45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修缮维护、烈士遗骸搜寻发掘鉴定、英烈事迹宣传等烈士褒扬工作支出,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运行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其他优抚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144445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安置(09)退役士兵安置(01):2025年预算数为7600000元,主要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安置(09)退役士兵安置(05):2025年预算数为3000900元,主要用于军队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安置(0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18641900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行政运行(01):2025年预算数为168826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机关服务(03):2025年预算数为203097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拥军优属(04):2025年预算数为61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215244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5年预算数为5170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5年预算数为10231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5年预算数为5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公务员医疗补。
1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1076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5年预算数为33216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43957元,其中:
人员经费372302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7520元、津贴补贴279864元、奖金348137元、绩效工资107254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913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40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61元、住房公积金332168元、生活补助33480元。
公用经费92092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000元、印刷费20000元、水费3800元、电费38000元、邮电费25000元、差旅费60000元、维修(护)费70000元、租赁费2000元、会议费2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劳务费32000元、工会经费36577元、福利费57392元、其他交通费用68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0759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00元,均为公务接待费1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23.07%。
2025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预算减少23.07%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5年,大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行政运行经费/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20928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97218元,增长75.8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普通调标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大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大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