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滨河北路777号,由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一级财务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职能是经办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待遇发放,生存认证等工作。设四股一室,分别为:统筹股、待遇审核股、基金管理股、基金审计股,办公室。
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2、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并组织政策培训。
3、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及基金征集计划的编制、执行。
4、负责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参保信息变更、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5、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审核工作。
6、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平台建设,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内控稽核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管理、数据应用分析及相关业务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
7、承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5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以见面行动和三大活动为抓手,着力推动全民参保、基金风险防控、惠民服务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县居保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是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简称居保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66697148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666971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97148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6669714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50437元,占99.48%;卫生健康支出116087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230624元,占0.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697148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674617元增加10022531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22531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6971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50437元,占99.48%;卫生健康支出116087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230624元,占0.3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697148元,比2024年预算数56674617增加10022531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50437元(含城乡养老财政配套-县级);卫生健康支出116087元;住房保障支出230624元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50437元,占99.48%;卫生健康支出116087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230624元,占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2602919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局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077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4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6269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补贴、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补贴,以及死亡人员丧葬抚恤等费用支出。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 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5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51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57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补充医保险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3062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7148元,其中:
人员经费257609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7020元、津贴补贴17784元、绩效工资11162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077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851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73元、住房公积金230624元、生活补助16740元、奖励金780元。
公用经费30105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000元、水费20500元、电费24500元、差旅费45000元、会议费3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劳务费8840元、工会经费26127元、福利费40972元、其他交通费用1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116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5000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5年,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1055元,比2024年预算265213元增加35842元,增长13.51%。主要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增长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