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林木种苗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大竹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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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林木种苗发展中心的职能为:负责指导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林木引种和种质资源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林木良种的选育、发展、规划、推广工作;负责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的质量管理。

  (二)2025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5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林木种苗发展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力争全面完成本年工作目标任务:

  1.切实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干部职工“四心”作风教育,进一步强化职工职责意识。

  2.抓好收支预算编制与执行。编好收支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预算支出,加强支出绩效管理。

  3.加强全县苗圃及周边护林防火宣传及监管工作。

  4.切实履职尽责为各苗圃做好技术服务。

  5.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行业秩序,确保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良性发展,提升苗圃林木种苗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林木种苗发展中心现隶属于大竹县林业局,是一级独立核算全额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林木种苗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3345366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33453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5366元,100%;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3345366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494元,占19.65%;卫生健康支出109980元,3.29%农林水支出2350779元,70.27%住房保障支出227113元,占6.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45366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702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退休与新进)导致2025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536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494元,卫生健康支出109980元,农林水支出2350779元,住房保障支出227113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45366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5702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公业务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494元,占19.65%;卫生健康支出109980元,3.29%农林水支出2350779元,70.27%住房保障支出227113元,占6.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5年预算数为28785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369636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5年预算数为102655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7325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及工伤保险支出

  5.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事业机构(04:

  2025年预算数为224297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森林资源管理(07):

  2025年预算数为8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2025年预算数:27803元,主要用于:林业其他方面的支出,本年此经费为退休职工活动预算经费。

  8.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

  2025预算数为22711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5366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79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8156元、津贴补贴15912元、绩效工资10485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85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65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25元、住房公积金22711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410元(其中抚恤金20910元、生活补助379500元)

  公用经费34739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00元、水费2000元、电费4500元、邮电费4500元、差旅费125920元、维修(护)费4000元、培训费1200元公务接待费2000元工会经费26331元、福利费6594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998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单位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0%。

  2025年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预算减少0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5年,大竹县林木种苗中心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7393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709元,增加比为6.66%。主要原因是:本年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大竹县林木种苗发展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大竹林木种苗发展中心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竹县林木种苗发展中心2025 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xlsx大竹县林木种苗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大竹县林木种苗发展中心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大竹县林木种苗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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