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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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永胜镇党委负责本辖区党的建设,全面领导辖区内基层治理、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经济发展、社会参与等各项工作。永胜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依法履行行政权责,开展管理和服务,负责具体推进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负责组织、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政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审计工作。

(二)领导基层治理。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健全镇  党委对基层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镇党委统筹  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社区)治理机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在辖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  的领导地位,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组织  的业务指导、工作引领和能力带动。

(三)组织公共服务。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红十字事业、退役军人服务、老龄、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司法行政等各项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项公益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四)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社会管理、场镇管理、人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设施维护、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本级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预算决算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理、乡村规划建设、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受理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负责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农村住房安全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等工作;负责宅基地审批;负责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管理和服务。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普及法治教育,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负责信访维稳、法律服务等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农产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统筹经济发展。负责编制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金融、统计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民营经济、集体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承担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等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协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乡村产业发展;配合做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负责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辖区各项改革工作。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志愿者队伍等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加强基层 政治理论学习和民主 法制建设;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指导村(社  区)开展思想作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居)  务 公开、财 务 公开等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  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

(九)开展综合执法。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督办等。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各类法定、赋权行政权力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政 务 公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其他工作职责。负责人大、审计、统计、保密、行政审批、政 务 公开、双拥、国家安全、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和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分工。加强乡镇对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县级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乡镇党委意见,派驻机构人员依托乡镇开展工作考核,鼓励将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等下放至乡镇实行属地管理。

(二)2025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5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永胜镇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兴产业、促提升,在推进经济发展上求突破

一是把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作为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重点抓好冬季闲田利用,扩大冬季蔬菜等种植面积。二是做优做强特色产业。推广蚕桑、苎麻、稻虾等特色产业,打造千亩产业基地,着力提升我镇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着力抓好招商引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服务企业力度,不断激发村级招商活力。

二、坚持夯基础、惠民生,在提升满意指数上下功夫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等基础建设投入,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切实做好窗口“一站式服务”,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三是强化民生保障服务。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确保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坚持守底线、保安全,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作为

一是竭尽全力做好防汛救灾。持续推进山塘水库和沟渠整治,定期清淤整修,加大巡查力度,提前做好预警;二是集中精力做好抗旱防火。严控水库蓄水,对干旱地区增加抗旱设备,保证农田灌溉用水,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加大野外用火管控力度,强化防火值班巡逻和火灾预警监测;三是持之以恒做好信访维稳。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实行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信访维稳信息“零报告”制度。

四、坚持改作风、抓落实,在政府自身建设上见实效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引各项工作;二是凝聚班子合力。转换工作思路,提升创新理念,围绕中心工作细化创先争优标准、争资立项目标。三是坚持真抓实干。强化领导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历练,提升干事创业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13537762.2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1353776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37762.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13537762.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4024元,占29.8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000元,占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240元,占4.28%;卫生健康支出259637元,占1.92%;城乡社区支出2440083元,占18.02%;农林水支出5524914.2元,占40.81%;交通运输支出167724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471140元,占3.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37762.2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0170.76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170.76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8667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083元,上年结转1951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4024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240元、卫生健康支出259637元、城乡社区支出2440083元、农林水支出5524914.2元、交通运输支出167724元、住房保障支出47114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37679.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518258.2元。主要包括:2025年新增一般公共预算13137679.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4024元,占 30.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000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240元、占4.41%;卫生健康支出259637元、占1.98%;城乡社区支出2040000元、占15.53%;农林水支出5524914.2元、占42.05%;交通运输支出167724元、占1.28%;住房保障支出471140元、占3.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支出(室)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41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主席团各项经费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3)行政运行(01)(项):2025年预算数为3196958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3)事业运行(50)(项):2025年预算数为666280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正常发放以及镇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24086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日常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财政)(99):2025年预算数35000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58160元,主要用于:镇纪检监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镇其他群众团体(关工委、共青团、妇联)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12540元,主要用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等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群众文化(09):51000元,主要用于: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乡镇文化站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5年预算数为57924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5年预算数为11368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5年预算数为11110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5年预算数为198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15045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三支一扶人员及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工伤保险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1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01):2025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五治“工作经费、场镇公厕运营费的支出。

1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2030000元,主要用于:村级公共服务经费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机关服务(03):2025年预算数为24000元,主要用于镇、村两级法律顾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事业运行(农业)(04):2025年预算数为1443404元,主要用于:农村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病虫害控制(08):2025年预算数为35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 人员 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村道路建设(42):2025年预算数为143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民出行率,帮助村民脱贫致富。

21.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8500元,主要用于:巡山员巡山生活补助,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

22.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42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村民脱贫致富。

23.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2025年预算数为1793510.2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保障村、组、社区干部工资及各项生活补助的正常发放。

24.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2025年预算数为78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运维资金支出。

25.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养护(06):2025年预算数为136524元,主要用于:乡、村公路经费养护支出。

26.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其他公路和水路运输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31200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客车与客渡船签单员补助、农村道路安全劝导员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5年预算数为471140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17255.2元,其中:

人员经费753602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5408元、津贴补贴648744元、奖金760129元、绩效工资109177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92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47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045元、住房公积金47114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4655元、生活补助2000454元、奖励金12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4722.2元。

公用经费88123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3840元、电费70000元、邮电费100000元、会议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71000元、工会经费50293元、福利费111570元、其他交通费用173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131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1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1.22%。

2025年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预算减少8970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400083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事业运行经费

2025年,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1234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1237元,增长12.9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大竹县永胜镇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14001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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