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主要目标;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投资调控政策;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交通有关重大问题,提出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负责与省铁路机场办、市铁建办、地方铁路局的工作衔接;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创新改革相关工作;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处理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参与社会发展相关法规的制定;拟订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根据市场价格总水平及价格波动变化幅度提出价格临时干预的措施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和专项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仓储建设管理、食品安全、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质量监管体系、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全县粮食物流以及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实施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标准和方案等,组织、指导全县社会信用应用场景开发建设。
(二)2025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5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以冲刺“百强县”为主抓手,切实扛牢经济综合部门职能职责,深入开展“五大行动”,向新而行、向高而攀,扎实推动经济增长向上、项目投资向优、发展质效向好、队伍建设更强。
一是强化经济统筹调度。百强县储备。抓实抓好大竹县冲刺全国百强县相关工作;经济运行调度。持续做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季度运行监测相关工作,定期召开县域经济运行监测工作调度会;经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大竹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改革落实台账、改革工作要点,配合国家、省、市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区域协同发展。推进川渝合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达开万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持续推动双城经济圈、川渝万达开、南充达州组团培育川东北省域经济副中心等重点事项清单落地落实。
二是扩大项目有效投资。项目谋划储备。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紧盯中省预算内、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等上级资金政策投向,谋划一批带动力强、支撑性好的大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全周期服务保障,坚持县级领导挂包、企业秘书、项目拉练等制度,充分发挥首末位发言、双月调度等工作机制作用,推动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稳步提升;做好投资统计。加强入库,督促各项目单位锚定入库计划,主动协调解决入库过程中的问题,做实入库资料,切实提高入库资料质量和通过率,充实库存投资。
三是加快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汇总整理部门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继续深化重大专题研究,完成“十五五”规划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新质生产力发展。全力争创全国“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建设,按照实施方案推进相关工作;数字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数据相关标准文件要求,结合大竹实际,配合县数据中心推动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贯彻落实;能源项目开发。加大大竹西山风力发电等项目向上争取汇报力度,争取大竹西山风力发电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四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产业转型发展。做好节能审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碳达峰碳中和。印发《大竹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绿色生态屏障。推动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促问题销号;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按照《大竹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文件,收集梳理各部门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是保障社会民生福祉。价费成本管理。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保障市场价格稳定。优化营商环境。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深化招投标专项治理,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粮食安全。督促完成县级储备稻谷、菜籽油轮换任务。做好2025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准备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升经营收益;筑牢底板底线。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国防动员、经济安全等领域安全工作。
六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当好综合参谋部、创新实战部、改革推进部;提升能力。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开展能力提升活动,拓宽视野,增强协作能力;比拼业绩。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体干部职工比学赶超;作风大转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规范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22,397,883.0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22,397,88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97,883.00元,占96.43%;上年结转800,000.00元,占3.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22,397,883.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95,146.00元,占42.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326.00元,占4.22%;卫生健康支出408,157.00元,占1.82%;城乡社区支出10,800,000.00元,占48.22%;住房保障支出749,254.00元,占3.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397,883.00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898,813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上年结转资金4,380,000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97,88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800,0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95,146.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326.00元,卫生健康支出408,157.00元,城乡社区支出10,80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749,254.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97,883.00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81187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95,146.00元,占81.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326.00元,占8.15%;卫生健康支出408,157.00元,占3.52%;住房保障支出749,254.00元,占6.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0,811.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36,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临时人员经费、西渝高铁指挥部、粮食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战略咨询费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923,827.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508.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45,32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073.00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04,634.00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8,8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公务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650.0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49,254.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61,883.00元,其中:
人员经费8,787,979.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38,928.00元、津贴补贴733,476.00元、奖金964,650.00元、绩效工资2,106,49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5,326.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4,707.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8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650.00元、住房公积金749,254.00元、生活补助441,456.00元、奖励金240.00元。
公用经费1,273,904.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0,000.00元、印刷费40,000.00元、水费3,000.00元、电费60,000.00元、邮电费70,000.00元、差旅费172,000.00元、维修(护)费5,000.00元、租赁费14,000.00元、会议费2,000.00元、培训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9,800.00元、委托业务费38,000.00元、工会经费82,426.00元、福利费140,938.00元、其他交通费用271,7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800.00元,为公务接待费19,8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
2025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下降56.96%
2025年公务接待费比2025年预算减少26,200.00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没有公务用车。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800,0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5年,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73,904.00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710元,增加0.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