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C)
来源:大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5-04-15
点击数:人次

黄勇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曾立功的退伍老兵补发功勋牌匾的建议》(第048号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退役军人和双拥相关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我局始终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荣誉功臣的宣传激励工作,认真做好“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工作,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机制,狠抓典型宣传培树,深入挖掘各个行业、各条战线退役军人的感人事迹,分级建立先进典型资源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大向省向部推介力度,弘扬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荣誉军人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军地联合机制。按照《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规定,建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人武部联合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组织送喜报的工作机制;二是提高奖励金标准。从2022年5月12日起,荣获三等功奖励金由1000元调整至5000元;荣获二等功由3000元调整至20000元;荣获一等功由5000元调整至30000元。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宣传栏等传播平台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宣传立功受奖军人及其家庭爱国奉献、矢志强军精神,持续营造爱国强军、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二)荣誉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县地方志办公室在《大竹年鉴(2025)》编纂工作中设立【先进军人列表】条目。建立“人武部初审 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 地方志办公室终审”的三级联审机制,目前已对62位功臣的基础信息、立功事迹、表彰文件等原始档案核实后载入地方志。

(三)切实提升功勋老兵荣誉感、获得感。一是就业安置保障。对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二是优抚待遇发放。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含功勋老兵)优待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三是坚持抚恤与褒扬并重。常态化邀请“功勋”“两参”等退役军人代表参加本系统重大活动,倡导各地制作“荣誉墙”“退役军人名录”等,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功勋老兵的模范带动作用,竭力营造崇军拥军的浓厚氛围。  

三、建议答复

您的建议“给予曾经立过功的退伍老兵们补发功勋牌匾(或者奖牌)”,充分体现了您对立功退役军人群体的高度关注、真诚致敬和深切关怀,在此,对您的宝贵建议表达衷心的感谢!目前,由于暂未出台地方性荣誉表彰条例,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现行政策,您所提建议尚无明确的政策支持。尊重、关爱退役老兵群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将以您所提宝贵建议为出发点,以制度化、长效化为落脚点,及时向上反映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机制建立完善。同时,积极开展好“颂功臣、迎老兵、送新兵”等活动,在“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认真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切实维护功臣荣誉。

四、下步打算

今年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前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我们深知:退役军人的今天就是现役军人的明天。近年来,我局在加强荣誉军人激励机制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措施、积极探索,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新形势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联系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朱成富   联系电话:13808247715)

 

 

                               大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1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