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妈妈镇
发布日期: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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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镇应对突发性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抗灾救灾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大竹县2025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与职责分工

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和协调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根据救灾工作需要,按成员单位职责组建灾情评估、安全、抢险、物质、治安、医疗、灾后重建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灾害监测、灾情评估组

负责灾害信息的调查、收集、整理和上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灾害进行现场观测和跟踪监测,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灾害调查和灾情评估,提出灾害治理措施和灾后重建总体设想。

主要牵头单位:高穴自然资源所

(二)社会治安保障组

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的安全和火灾预防及扑救。做好重要目标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主要牵头单位: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三)抢险保障组

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民兵、公务员、厂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民和各行业人员组成应急抢险队伍参加抢险救灾,为抢险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并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有害气体泄露等发生的灾害性防灾应急抢险。

主要牵头单位:镇武装部

(四)应急资金、物资保障组

负责应急资金的准备和拨付,应急物资的准备、调配和供应。

主要牵头单位:镇财政所

(五)医疗卫生保障组

负责好伤员的抢救、医疗护理和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并检查和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应急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主要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二、地质灾害调查

当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或发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后,所在地的村委会必须在2小时向镇政府和高穴自然资源所如实报告灾情。由高穴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对于地质灾害要查明灾害发生的形成条件诱发因素、灾害规模与发生趋势。对灾害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地质灾害险情应依据前兆性判断危险性程度、诱发条件、可能的连锁反应,并有针对性提出应急措施,发布预警,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三、应急行动方案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程序为:在小型以上(含小型)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期或地质灾害发生后,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向镇政府建议,由镇政府宣布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小型以下地质灾害临灾或发生后,各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乡镇级应急预案。

(一)预警信号与应急路线保障

预警信号是指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即将发生前发出的警报信号。应急路线是指预警信号发出后,人员和财产的撤离路线,村委会应当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的人员和财产的撤离路线有明确的划定和标志,并保障抢险救灾时路线畅通。当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应按照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应急预案规定的线路疏散灾区人员和财产。

(二)临灾应急方案

在地质灾害出现发灾的前兆特征和险情时,当地村委会首先应作出临灾应急反应,按照制定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发出预警信号,组织基层群众紧急疏散避险。同时,镇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要尽快组织人员赶到现场,会同当地村委会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布险情预报,将可能成灾范围内的人员和重要财产转移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对供电、供水基础设施采取防范措施,组织救灾人员,准备救灾物质,对险情的变化加强监测,随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变化趋势,在紧急情况下,抢险救灾机构可以实行强制措施组织避灾疏散。

(三)灾害发生后应急方案

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到位,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组分工,开展灾情收集、调查、评估与报告并组织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灾民做好应急保障、请求支援、社会治安、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各方面抢险救灾工作。

为了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秩序,在紧急状态下实施应急措施还包括交通管制,对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统一发放和分配,临时占用房屋、土地、运输工具、通迅设备,调配抢险物质、设备、请示支援和需要采取的其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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