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乌木滩水库管理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执行水库度汛方案;及时掌握、处理、传递水情和水库运用等信息,与上级主管部门建立水情自动测报信息系统;负责水库大坝安全巡视及稳定观测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生产(运行)检查;组织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养护修理工作;负责水文观测、监视、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观测及技术资料收集、整编、汇总、分析及归档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水质保护
我所始终把水质保护工作摆在各项工作之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大保护力度,水库水质由国家Ⅲ类饮用水提升为国家Ⅱ类饮用水,保证了大竹县城及周边乡镇20余万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2、防汛抗旱
重点抓好了大坝观测及放水设施正常维护管理,保证了枢纽工程和3条干渠的正常运行,防洪抗旱能力得到了较好提升。
3、工程管理
一是完成了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抓好了水库“三大件”的维修养护,确保了水库安全运行。二是通过努力,经过省财政厅评审中心对已成中型灌区渠系配套试点改造项目省级财评。
二、部门概况
乌木滩水库管理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乌木滩水库管理所本年收入合计201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2.4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乌木滩水库管理所本年支出合计141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42万元,占64%;项目支出505万元,占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2.4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5.06万元,增长86.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5.06万元,增长3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2.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7万元,占9%;农林水支出1237.49万元,占88%;住房保障支出49.86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5.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津补贴年初未纳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02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死亡及退休。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项)水利工程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工程项目跨年度建设。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837.49万元,完成预算1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了对饮用水源保护,整治了库区钓鱼游泳及水葫芦等漂浮物的打捞清理。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9.86万元,完成预算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2.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9.87万元、津贴补贴72.36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69.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47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62.14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45.05万元、住房公积金49.86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万元等。
公用经费11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2万元、印刷费3.39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61万元、电费3.79万元、邮电费4.9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2.72万元、租赁费2.6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劳务费7.42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1.59万元、福利费12.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3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5万元,完成预算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93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93万元。主要用于防洪抗旱、水质保护宣传、农业灌溉及部门间的工作协调等所需的公务用车,主要支出为燃料费2.19万元、维修费4.49万元、过路过桥费0.21万元、保险费0.89万元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64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油耗及维修较大。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水利厅督查已成中型灌区渠系配套改造试点项目建设情况2096元;市县水务局督查2017年重点水利工程800元;县政府县法院组织协调偿还债务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7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压缩预算,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乌木滩水库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或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乌木滩水库管理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乌木滩水库管理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00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8.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乌木滩水库管理所管无固定的办公用房,现租用四川省地电集团大竹县电力公司的房屋做办公用房;二是乌木滩水库的枢纽工程、渠系工程为60年代修建,老化病害严重,急需大量的资金投入整治;三是由于库面较大且无相关的强制性法律法规的支撑,对“乱占、乱建、乱倒、乱渔、乱游”等污染水质的违规、违法行为仅限于劝导教育层面,不能有效的打击,无强有力的处罚措施,执法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建议将原所属乌木滩水库管理所办公用房划转回乌木滩水库管理所使用;二是政府加大对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确保水利工程发挥最大其社会效应;三是应加快水库周边生态环保建设,加大保护水质的宣传力度,并出台相关的保护措施。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乌木滩水库管理所2017年实施了中型已成灌区渠系配套改造试点项目,对项目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乌木滩水库管理所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