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柳城溪水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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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流域房屋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流域范围内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养护,以及水土资源保护利用、病害水库整治。承办派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拒腐防变能力。2.完成了辖区十三个乡镇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3. 全面了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加大了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备巡查力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 加大了力水事案件查处力度,维护正常用水秩序.5.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大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了每户贫困户饮上安全卫生水。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柳城溪水务站是县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隶属于县水务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柳城溪水务站本年收入合计25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东柳河水务站本年支出合计25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1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8.82万元,支出总计257.1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我单位是2017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我单位是2017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90.89万元,占73%;城乡社区支出25.28万元,占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4万元,占10%;住房保障支出18.32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213)水利(款)(03)水利执法监督(项)(09):支出决算为177.13元,完成预算99.1%;其他水利支出(项)(99)支出决算为13.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99): 支出决算为25.28万元,完成预算116.23%。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5):支出决算2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支出决算为1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主要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工作用餐,共计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我单位是2017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柳城溪水务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1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柳城溪水务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柳城溪水务站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上级主管部门未对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柳城溪水务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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