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来源:大竹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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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大竹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4515日至2024626日,大竹县信访局(以下简称县信访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对信访有关事项进行了抽样调查县信访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大竹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信访局是大竹县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办理股、督查督办股、网络投诉股、复查复核股办公室5个股室。下设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事业单位),由县信访局统一预决算。

根据三定方案,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下设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事业编制8名。截至20231231日,县信访局在职在编人数25名,其中公务员15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9名,超编1名为退役军人安置。

(二)部门预决算基本情况

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27.98万元,其中一般年初结转和结余14.73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3.25万元;预算支出总计527.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75万元、资本性支出1.89万元。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合计527.98万元,支出合计527.98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三)其他情况

根据县信访局账务资料显示,2023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如下:公务接待费3701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的4776元相比减少1075元,同比下降23%

2023年具有一般性支出性质的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费用实际支出1577290.43元,一般性支出与20222622817.69元相比减少1045527.26元,同比下降39.86%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县信访局基本能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编制内容使用资金;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决算编报较为真实、合规。

本次审计也发现,在决算报表编制、预算的执行和资金的分配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预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

2023年,县信访局代管资金账户年初余额为93542.19元。县信访局用代管资金账户列支49398.6元费用(其中:补助工会经费30000元,伙食团费用13500元,办公杂费等5898.6元),未编入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县信访局今后应当规范财务核算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准确编制部门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列支培训费5000

县信访局2023年未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规定,超预算列支培训费5000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立行立改问题县信访局应当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列支。

2.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

县信访局2023年报销公务接待费3701元均无公务接待清单,其中报销公务接待费397元,无派出单位公函、无公务接待清单。

上述做法不符合《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问题县信访局应当限时补齐原始凭证,并在今后公务接待报销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无公务用车编制,长期以租代配公务用车

县信访局从2020123日开始按年租用大竹县宏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大众牌轿车一辆(车牌号为川SB936C)至今(2024621日),年租金60000元,车辆产生的费用另算。县信访局在无公务用车编制的情况下,长期以租代配公务用车。

上述做法不符合《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立行立改问题县信访局应当立即整改违规长期租赁公务用车事宜。

(三)执行财经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预算列支费用,涉及金额137178.6

抽查发现,县信访局2023年无预算列支费用共计137178.6元,其中:预付大竹县宏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金30000支付四川永源宁建设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分公司第二办公区院坝排危整治费57780补助工会经费30000伙食团费用13500办公杂费等5898.6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立行立改问题县信访局今后应当严格按照部门预决算编制相关规定,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完善预算调剂相关程序,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

2.违反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个别政府采购事项未按规定执行。

抽查发现2023年,县信访局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均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8930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第一条的规定立行立改问题县信访局应当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政府采购程序。

3.固定资产未入账

2022729日,县信访局购置视频拼接大屏矩阵一套,价值4800元,于2023126日直接列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未入账固定资产。

上述做法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第三十一条和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立行立改问题县信访局应当立即纳入固定资产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

4.拖欠民营企业项目工程质保金,涉及金额6420,且未入账

202333县信访局与四川永源宁建设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分公司签订《大竹县第二办公区院坝河道面坍塌应急排危整治项目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6.42万元,合同约定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项目总价的90%,剩下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6个月,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支付乙方,2023320日该工程办理验收并验收合格,202346日大竹县信访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90%工程款57780元。截至2024620日,县信访局超期9个月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该工程剩余10%的质保金6420,且记入往来账。

上述做法不符合《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八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第十一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十四条的规定,立行立改问题县信访局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该维修工程进行复查,经复查无质量问题后限期返还四川永源宁建设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分公司质量保证金,并进行入账处理。

5.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涉及金额30000

抽查发现,信访局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科目中列支应在预付账款科目中列支的预付公务用车租金30000元,导致资产类金额减少,费用类金额虚增。

上述做法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立行立改问题县信访局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账务调整,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将应计入资产类科目的金额列入费用类科目,虚列支出。

6.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58018.74

县信访局存在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情况,涉及金额58018.74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第三十八条财政厅、省纪委监委、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川财办〔202129号)中加强往来资金管理的规定立行立改问题县信访局应当加强往来资金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不得长期挂账。

7.未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信访局在办公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中列支其他费用,涉及金额131380元。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在其他交通费中列支工资10340元;二是会议费列支差旅费1040元;三是在办公费中列支拨付中央疑难信访化解资金120000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立行立改问题县信访局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强化预算约束,严禁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使用资金。

(四)其他方面问题

为非工会会员发放扶贫产品和消费券

抽查县信访局工会2023会计凭证发现,县信访局为非工会会员肖某、陈某发放扶贫产品和消费券,涉及金额1600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国工会章程》第一条和大竹县总工会关于《关于印发<大竹县总工会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百日攻坚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第9条的规定立行立改问题县信访局应当限期收回违规发放的工会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福利待遇,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使用工会资金。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预算效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往来款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按照相关规定准确编制部门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津补贴发放,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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