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大竹县2025年成渝现代高效 特色农业带合作园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来源: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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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主体: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园区建设项目的通知N〔2025—134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拟以优质稻、小龙虾为主导产业,石桥铺镇、永胜镇申报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园区。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我们将在园区范围内,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项目建设范围原则上须在园区辖区石桥铺镇、永胜镇范围内,不得跨镇建设。对建设水平较高的,可适当将奖补资金用于县域内其他园区建设。

二、项目支持环节及标准

项目申报成功后,省级财政将给予合作园区建设项目500万元奖补。围绕优质稻、小龙虾为主导产业,加快补齐短板,重点支持产业基地、设施装备、农产品加工、质量品牌、科技支撑等方面建设。原则上对主体的直接补助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对单个主体的支持额度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20%。

三、资金使用原则

大竹县2025年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园区项目建设期为1年。要突出财政奖补资金的公共属性,聚焦具有较强公益性、对产业发展具有牵引作用、对农民增收带动较强的环节和领域,充分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建设。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园区建设,防止完全由企业包括国有平台公司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一类型主体参与。对参与的各类经营主体,需要进行尽责调查。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经营性项目要按相关政策要求与农户建立稳定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实施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优质稻、小龙虾相关产业;

2.财务规范,运营良好;

3.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联农益农能力强,能带动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4.能配套足额自筹,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自筹资本与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投入比例不得低于7:3。

(二)一票否决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合作园区建设实施主体:

1.企业近三年被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

2.企业存在涉黑涉恶、拖欠工资等情形;

3.企业为“三无空壳公司”;

4.企业存在资产运行不良情况(如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高于65%等情形)。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填写好《大竹县2025年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园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及《大竹县2025年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园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3份,于2025519日12:00前报送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19日17:00前由有关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负责,一旦申报成功,务必按批复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六、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园区股202室。

2联系人及电话:王浩印 0818-6226958

邮箱:121679800@qq.com

 

附件:1.大竹县2025年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园区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2.大竹县2025年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园

 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5516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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