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字第5117242025XS0022576号
项目名称 | S508大竹县文星至海港(邻水界)段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2307-511724-04-01-563432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川鄂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23〕149号、竹发改发〔2024〕142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文星镇境内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18735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2884平方米(一般耕地61861平方米,林地25821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5202平方米),建设用地82929平方米,未利用地1544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22576 |
发证时间:2025年5月19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21529号
项目名称 | 大竹县高穴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410-511724-04-01-946121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竹县民政局 |
项目建设依据 | 竹发改发〔2024〕187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竹县高穴镇金马社区5组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用地面积9455平方米(国有存量土地)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21529 4.仅选址 |
发证时间: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