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来源:大竹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5-05-27
点击数:人次

用字第5117242025XS0022576

项目名称

S508大竹县文星至海港(邻水界)段改建工程

项目代码

2307-511724-04-01-563432

建设单位名称

大竹县川鄂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依据

竹发改发〔2023〕149号、竹发改发〔2024〕142号

项目拟选位置

大竹县文星镇境内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总用地面积18735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2884平方米(一般耕地61861平方米,林地25821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5202平方米),建设用地82929平方米,未利用地1544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22576

  发证时间:2025年5月19日

  


用字第5117242025XS0021529

项目名称

大竹县高穴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410-511724-04-01-946121

建设单位名称

大竹县民政局

项目建设依据

竹发改发〔2024〕187号

项目拟选位置

大竹县高穴镇金马社区5组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用地面积9455平方米(国有存量土地)

拟建设规模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242025XS0021529

4.仅选址

  发证时间: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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