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 王 雷: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莫林川: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政协、审计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冷奇德: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分工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村(社区)财务、粮油、保险、供销、烟草工作。
党委副书记 孟 宇: 分工负责党建、干部人事、人才、老干部、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社工、党史研究、机要保密、档案、地方志、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机关事务管理(后勤服务)工作,牵头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整治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工作。
党委副书记 雷宾胜:分工负责统战(民宗、侨务、对台)、政法(扫黑除恶、禁毒、防邪、综治、维稳、反电诈)、矛盾纠纷调解、信访(协调重大舆情处置)、工商联、司法(依法治理)、金融、邮政、“12345”政务信息、通讯、自然资源(田长制)工作,协管政协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向 巧:分工负责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建、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和旅游、行政审批、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民工服务、妇联、残联、科协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凡 伟: 分工负责武装、民兵、国防动员、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退役军人、消防、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会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郭 晋: 主持镇纪委、监察室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副镇长 宋 举: 分工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项目建设)、商务(物流)、投资促进、统计、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管理)、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征收补偿、以工代赈、公共资源交易、电力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副镇长 王 博:分工负责生态环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务(河长制、移民、防汛抗旱)、林业(林长制)、畜牧、气象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干部) 周 川: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协管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