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乡关于印发《朝阳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大竹县朝阳乡
发布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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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按照《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达市安委〔2024〕11号)《大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竹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竹安委发〔202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朝阳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和发展,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切实将重大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主要是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清仓见底、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各部门、各村(社区)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减少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最大限度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生存空间。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使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保持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任务分工

由乡应急办统筹做好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相关行动子方案,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企业资质、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设备淘汰退出力度。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开展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同时要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指导职责细化为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各村(社区)负责配合开展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乡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贯彻行动。

各部门分管领导要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学习作为主要培训内容。乡应急办牵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宣传贯彻活动,并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各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企业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积极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不断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二)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好我乡辖区的属地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各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以及“三管三必须”,明确治本攻坚行动任务和工作目标,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履职,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同时要定期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3.各村(社区)要做好属地管理,加强对本村(社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建立台账,上报乡相关部门,配合乡级部门开展好治本攻坚行动,同时加强对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乡党委将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条例各部门要与企业签订企业安全责任承诺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责令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城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开展“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对以上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乡级相应部门组织开展教育培训。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管控及动态清零行动。

1.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及时跟进落实国家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各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标准落实到企业一线。立足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各部门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宣传、培训,运用好上级制定的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排查整改质效。

2.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非煤矿山、在建工程、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台设施设备隐患排查、现场管理每一个环节、生产一线的每一名人员、应急处置的每一项制度。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行业监管部门复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的“三签字”制度,分管领导要对所分管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逐企逐条“过筛子”,审查通过后签字确认,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4.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采用“四不两直”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集中共享。充分运用“两书两函”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5.总结“防风险、促发展”工作经验做法,持续推动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突出风险防范化解,用好精准排查、精准研判、精准化解等工作机制,按照“定点、定性、定量”要求,持续深入摸排研判安全生产领域最突出、最急迫的风险,精准制定并落实“一点一案”防范化解措施,切实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6.严格落实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推动重点行业定期开展风险研判,针对高风险工艺、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岗位和高风险物品等,各部门定期开展本行业领域风险辨识、形成管控清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研判,精准分析研判突出风险,针对性制定管控措施,有效防止风险演变引发事故。

7.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和市场准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从严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从严查处未经安全生产开工建设和投入运行的行为。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消防、民爆、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充分应用好应急管理部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2.严格落实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执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车闭库销号、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大吨小标”货车违规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九小场所”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3.深入开展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应急逃生出口等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提升农村消防安全水平。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推动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必查内容。

2.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并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3.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准备,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和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全面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准确掌握企业基本信息,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情况,不断提升精准化、专业化督查检查能力。推动企业持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全员岗位责任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常检查清单等,实行照单操作、闭环管理。

2.持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对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导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更新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制度,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4.细化“九小场所”等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加强“九小场所”等小微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规则制度、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置和维护、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以及检维修作业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整治,把安全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

5.建立健全全新兴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动态更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数,适时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理清新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安全监管盲区,适时跟踪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实施情况,督促监管责任落地落实。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1.在三年内通过多形式开展培训,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从而提升发现问题隐患能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将进行约谈,同时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

2.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统筹建设,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根据执法需求,补充更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转配备,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3.持续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制度机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举报奖励示范带头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与举报工作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在宣传发动、学习培训、制度建设、示范引领、闭环整治、协调联动等6个方面,强力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华建议,努力实现全员争做“吹哨人”。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及应急能力行动。

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教育宣传,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群众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院坝、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我乡将成立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形成工作专班。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行动开展情况,组织研判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存在的问题,形成跨部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村(社区)、乡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县统一部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检查等机制。乡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乡级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二)强化经费保障。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划,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三)强化制度保障。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激励保障。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评先评优。同时对治本攻坚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或村(社区)予以大力的表扬,通过激励方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督导保障。我乡今年将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区域,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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