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规范我县应急管理部门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大竹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我县应急管理部门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违规异地和趋利执法问题。未建立健全协作机制,超越职权、违规异地检查;擅自增设入企检查等作为许可前置条件,违规许可;下达罚没指标。
(二)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擅自增设罚款、收费、检查、查封事项,违规提高收费标准、罚款金额、检查频次等;不认真执行包容审慎措施;
主体资格不具备实施检查,擅自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不按计划和依据执行;超权限、范围、额度、时限使用强制措施。
(三)执法标准、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程序违法,检查标准不统一;不规范行使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等。
(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问题。区别对待,刁难企业,“吃拿卡要”;不使用信息化系统,随意删改信息;违反程序作出重大决定;发现问题不及时彻底处理;推诿扯皮。
(五)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执法计划编制、实施、备案不符合规定要求;重复检查;不符合检查频次要求;不按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检查。
(六)隐患排查装样子、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未将重大隐患作为必查项,未推动自查自纠制度;选择性执法;未实现执法闭环管理;未按规定进行问题线索移交。
二、征集方式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级问题线索征集,在分析调查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
大竹县应急管理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征集电话:0818-6223535,
电子邮箱:scyjzhzfjdj@126.com,
信件邮寄地址:大竹县新华街98号(县政府院内)大竹县应急管理局3楼执法大队办公室。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电话征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四、相关事项
(一)提供问题线索时,应包含行政执法单位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便于核实处理。
(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已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三)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交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大竹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