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字第511724-2025-00001号
建设单位(个人) | 毛春江 |
建设项目名称 | 个人建房 |
建设位置 | 大竹县天城镇李子村2组(复兴街56号)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壹佰伍拾肆平方米(共二层)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批准文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发证时间:2025年6月12日
建字第511724-2025-00001号
建设单位(个人) | 毛春江 |
建设项目名称 | 个人建房 |
建设位置 | 大竹县天城镇李子村2组(复兴街56号)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壹佰伍拾肆平方米(共二层)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批准文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发证时间: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