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1724执696号之一,将被执行人余隆伟名下位于大竹县竹阳街道健身大道一段88号东湖天誉城2号楼1-20-2号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罗美。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09364号 | 余隆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竹阳街道健身大道一段88号东湖天誉城2号楼1-2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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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