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1724执918号之二,将被执行人唐香璞名下位于大竹县竹阳镇建设路北段锦丽花园锦丽花园C-16-2号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范钦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号: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201312140075号 土地证号:竹国用(2014)第01561号 | 唐香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竹阳镇建设路北段锦丽花园锦丽花园C-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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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