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民政局
2024年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度“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2024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自2023年9月起利用省级彩票公益金的实施该项目;民政部自2019年起利用彩票公益金,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项目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切实解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展问题的重大举措,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的创新之举。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资金额度:14万元(省本级福彩公益金)、56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大竹县民政局儿童保障股黄滟
联系方式:0818-6218632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安排省本级福彩公益金14万元资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共资助54人,已完成支付24.42万元。上年度余18.975万元,本年度余8.55万元。2024年孤儿助学工程中央福彩公益金到位56万元,已使用资金54.08万元,助学人数56人,补助比例达到100%,上年度结余负0.6万元,本年度结余1.31万元。
接受督查情况:“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和“孤儿助学工程”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直接按季度拨付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的社保卡上,减少了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方便了儿童本人,确保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做到了资金发放公开、公正、透明。
二、项目效果
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学生、本科(含高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标准:(1)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学生、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执行。(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时限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就读期间。
实施改助学,让每名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都有读书的机会,维护了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了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受教育水平,使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为就读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经济保障,解决了其后顾之优,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增强了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执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大竹县民政局2024年度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度“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民发[2021]120号),该项目安排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本省孤儿住院、体检、康复等治疗。主要针对0—18周岁孤儿开展的医疗康复项目。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可凭在校证明继续申请。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资金额度:5万元(省本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大竹县民政局儿童保障股黄滟
联系方式:0818-6218632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安排省本级福彩公益金5万元资助孤儿共资助13人,已完成支付4.96万元,本年度余0.04万元
接受督查情况:(1)孤儿所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各种疾病均可享受资助,医疗救治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2)“明天计划”项目的资助范围为保障对象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具体对以下6类费用提供资助:
①诊疗费用。1年内在定点医院的诊疗费用(包括住院和门诊费用)中累计10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
②康复费用。孤儿在定点医院内接受专业医疗康复训练费的自付部分,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特殊情况下,需到非定点医院进行语言训练、心理康复的,由市“明天计划”办公室统一将诊断情况以及康复机构的资质报告送省“明天计划”办公室审定,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
③特殊药品费用。孤儿因患心脏病服用波生坦(全可利),因患结节硬化症服用雷帕霉素(雷帕鸣口服溶液)和依维莫司等药品费用的自付部分。
④辅具器具配置费用。有功能障碍的孤儿,在定点机构配置康复辅具器具如假肢、人工耳蜗、助听器费用的自付部分。对于单价低于3万元的一般康复辅具(如矫正器、矫正鞋等),实行总额比例控制,全省当年的配置费用总额不应超过上一年度我省“明天计划”费用总额的30%;对于单价在3万元以上的特殊康复辅具(如人工耳蜗、骨导助听器等),不纳入比例控制范围。
⑤体检费用。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每两年一次。
⑥住院服务费用。对需住院治疗的孤儿,在达州市范围内住院按照300元/人。天标准给予补助,在达州市外住院按照400元/人。天标准给予补助,每次住院最高补助不超过7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住院服务费主要用于患儿营养费、接送患儿费用、住院期间陪护费、组织定点医院筛查费以及其他与患儿治疗相关的费用支出。
前款规定的各类医疗康复资助费用应当分别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专门收费发票、药品购置发票、体检费用收据以及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票据实结算,且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相应资助标准。
二、项目效果
实施该项目,是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新高度,“明天计划”救治工作具有重大意义,解决了孤儿其后顾之优,也是加强孤残儿童权益保障。
大竹县民政局2024年度
“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 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实施“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4〕58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24〕87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儿童关家保护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4]86号),以加强儿童关爱保护为主题,聚焦构筑发展新优势,建立健全儿童关护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关爱服务,为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项目周期:2024年7月至2025年9月
资金额度:1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大竹县民政局儿童保障股黄滟
联系方式:0818-6218632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7月启动,现已完成中期评估,资金拨付100万元,已使用资金10万元。
接受督查情况:通过招标方式,公平公正公开选出服务专业、业绩突出、诚信可靠、实力较强的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实施,同时组织专业社工督导对项目设计、实施、专业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一对一指导并提供政策、资金、资源链接支持。县民政局联动相关部门组织由相关股室、社工、儿童教育、财务专家组成的项目监督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最终保证项目依法依规实施并让儿童和其家庭以及社会受益。
二、项目效果
针对困境、留守、流动三类特殊儿童及其家庭出现的家庭实际困难、权益保障不足、心理安全隐患、成长环境缺失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创新开展“困境同纾、权益同护、心理同伴、成长同行”的“四同”系列服务,帮助儿童重构或建构关爱支持网络。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大竹县民政局
关于石桥铺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大竹县石桥铺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44号)要求,为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对大竹县石桥铺敬老院进行设施设备购置,以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和改善敬老院供养环境。
项目周期: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
资金额度:320万元(2024年养老服务省级定向财力补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大竹县民政局养老和社会福利股
联系方式:0818-6221354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10月启动,12月完成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调试。项目资金暂未拨付。
接受督查情况:通过招标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确定中标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民政局相关股室负责对项目进行监督,确保中标单位按时按质完成采购内容。
二、项目效果
对大竹县石桥铺敬老院进行设施设备购置,以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和改善敬老院供养环境。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4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
大竹县民政局2024年度
2024年敬老"关爱服务包"资金使用情况
报 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发放2024年敬老"关爱服务包"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2024年敬老"关爱服务包"的通知》(川民发〔2024〕133号)文件精神,切实提升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我县于2024年全面启动敬老"关爱服务包"发放工作。
项目周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
资金额度:184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大竹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赵玮
联系方式:0818-6545660
项目完成情况:资金量较大,需要实施政府采购,涉及群众数量多,正在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单位,为9200名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接受督查情况:通过招标方式,公平公正公开选出服务专业、业绩突出、诚信可靠、实力较强的特殊困难老人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实施,同时组织专业社工督导对项目设计、实施、专业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一对一指导并提供政策、资金、资源链接支持。县民政局联动相关部门组织由相关股室、社工、老年人教育、财务专家组成的项目监督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最终保证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二、项目效果
敬老“关爱服务包”的发放,不仅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更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与温暖。这一举措不仅弘扬了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也营造了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居家上门服务方面,专业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了助餐、助浴、助洁等贴心服务,切实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许多老年人因此能够享受到更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以及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体验。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敬老“关爱服务包”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