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大竹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苎麻产业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7-07
点击数:人次

各有关经营主体: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4〕44号),2024年市级财政下达我县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苎麻产业发展140万元,决定面向全县遴选承担项目建设的业主。

一、试验测试及种植主体培育

(一)建设要求

1.试验测试

(1)除草剂对苎麻育苗的危害试验。测试不同的除草剂在不同残留期对苎麻育苗的影响程度,选择2个测试点,每个测试点2-3亩。需要遴选2家业主承担本项工作。

(2)不同行距、窝距对苎麻产量影响试验。在全县选择3个不同的点位,每个点位按60*50cm、70*60cm、80*60cm三种不同行距、窝距标准化各种植5亩苎麻,长期观察其生长情况,并进行测产。需要遴选3家业主承担本项工作。

(3)成龄苎麻地套种冬洋芋试验及《成龄苎麻园套种冬洋芋技术规程》编写。计划在成龄苎麻地套种冬洋芋50亩,详细记录生长过程,规范种植标准,收集相关数据,同时聘请市级及以上薯类作物研究机构全程指导,并编写《成龄苎麻园套种冬洋芋技术规程》。需要遴选1家业主承担本项工作。

2.种植主体培育

遴选1家主体进行培育,主要对其苎麻种植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收割打剥设备、初加工能力提升等建设进行补助。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2万元且不超过其总投资的40%。

(二)遴选对象及要求

遴选对象为以苎麻种植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经营状况良好;

4.苎麻种植面积在30亩及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

(三)报名资料要求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苎麻种植面积在30亩及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的证明,包括土地流转合同及基地照片等。

4.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简介、主要建设内容、资金概算及来源、进度安排等。

二、加工主体培育

(一)培育要求

遴选1家苎麻精深加工企业进行培育,提升其精深加工能力,对其购置苎麻精深加工设施设备等内容进行补助,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其总投资的40%。

(二)遴选对象及要求

遴选对象为以苎麻脱胶、纺纱、织布等为主的加工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经营状况良好;

4.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上。

(三)报名资料要求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简介、主要建设内容、资金概算及来源、进度安排等。

三、报名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5年7月7日9时至2025年7月11日17时止。

(二)递交地点:大竹县苎麻产业发展中心(大竹县农业农村局505办公室)。联系人:郑城侠,联系电话:6218593。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分享到: